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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地沟油”产业化,需多管齐下

(2011-09-14 18: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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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防范“地沟油”产业化,需多管齐下

                        杨 

日前,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生产销售“黑工厂”“黑窝点”6个,抓获柳立国、袁一等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安部网站9月13日)

据介绍, 此次侦破的案件,涉及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等6大环节于一体,形成了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有关地沟油产业化却不仅于此,6月29日《京华时报》报道称,记者暗访河北等地多家“地沟油”黑窝点,其日加工能力合计已近百吨,加工工艺、提炼设备经过多年“升级”,并通过“地下渠道”不断流向食品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甚至以小包装形式进入超市。

 面对地沟油走向产业化,此次公安机关果断出击,迅速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这对于震慑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鉴于地沟油已经的生产、销售已经形成常态化、产业化,仅靠几次“运动式执法”是无法斩草除根的,公安机关打击制造地沟油的执法行动也应当常态化、经常化,对这种制假行为保持高压的态势。并且,有关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大打击力度,这些不法分子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应当依法从重众快地惩处一批犯罪分子。

  当然,更重要的防范,还在于加强执法机关的日常监管。强化日常监管才能最及时和最有效地发现地沟油制假行为,及时将地沟油产业化消除于萌芽。其一是,要提高监管水平,日常有些地沟油经过加工,用现有的监测设备无法检测出是地沟油。例如,记者从津冀多家工厂取得“地沟油”样品,这些样品不但从外观看,颜色黄白,透明清亮,和真色拉油没什么两样。就是将样油送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两瓶样油的检测结果竟符合食用植物油和食用动物油的一般指标要求。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迅速地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其二是,要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权力寻租”保证监管到位。一些颇具规模的地沟油加工厂大多存在了十几年。天津一家工厂的办公室墙上甚至挂着卫生许可证。一些工厂负责人说,他们各种证件齐全,不怕检查,甚至通过了QS认证。而让监管人员行动起来的一个有效方法是,纪检、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执法人员渎职、失职的查处力度,让他们不敢懈怠。

  防范地沟油制假坐大成势,形成产业化,也需要媒体的介入,进行舆论监督。媒体和记者是社会肌体健康的“啄木鸟”,他们通过新闻曝光不断地消除社会上的蛀虫。这些年,地沟油事件的不断披露,许多都是有赖于媒体的披露,可以说,在打击地沟油上,媒体居功甚伟。媒体的介入一方面披露出制假、售假者,另一方面则监督公权力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只有欢迎媒体监督,为媒体的监督创造条件,才可能让地沟油生产、销售成为惊弓之鸟,无法坐大成势。

   最后,防范地沟油的产业化,还要依赖于公民和民间组织,法律要放手和鼓励公民和民间组织介入打假,而司法机关更需要为公民和民间组织打假提供方便,利用司法审判来进行支持。《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假一赔十”,这为公民打假提供了便利,但对于民间组织能否提起公益诉讼却语焉不详,另外,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也往往在打假公民是否真正的“消费者”问题上纠缠不清,影响到了公民和民间组织打假积极性。如何完善法律,让公民在打假和防范地沟油产业化发挥更多的作用,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唯有社会各阶层一齐努力,危害公民身体健康的地沟油才不至于在年年喊打声中坐大成势,让公民们不断吞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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