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盗用引发的错误通缉频现敲响警方管理的警钟
杨
涛
12月12日下午,刘先生在微博发布消息称,他的妻子于女士遭到公安部网上通缉,并于12月10日被大兴警方带走。被通缉原因是其为内蒙古一家涉嫌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先生坚称妻子从未到过内蒙古,不可能违法。经过回忆,他认为可能是妻子2006年遗失身份证带来的祸患。12月13日,大兴警方称,协助抓捕是正常手续,于女士是否涉案要等内蒙古警方的调查结论。据记者了解,内蒙古警方已于昨晚抵京,并于今晨将于女士带到内蒙古调查。(《京华时报》12月14日)
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于女士是否确实遭到错误通缉,但这种可能性极大,因为,从全国来看,因为身份证遗失或者被盗而被错误通缉、错误拘留的事件屡屡发生:今年7月,从未离开过广东省的林贝欣,早在两年前却成了浙江义乌警方联网通缉的盗窃团伙“匪首”。而事情起因是三年前她被盗的那张身份证;
今年8月,湖南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吴建伟,在湖南长沙遭到广东警方通缉和拘捕。被拘5天之后,广东警方宣布:由于别人冒用他的身份证,他被错抓了。
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约在100万人以上。由此,被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公民被错误通缉、莫明其妙地收到银行巨额催款、固话催款单单等怪事接踵而至。特别是公民因为他人冒用身份证而被错误通缉、错误拘留、甚至是错误判刑的事件,对公民的权利侵犯最烈。然而,这种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却没有促使公民身份证的管理一点进步,也没有让被错误通缉的公民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痛苦,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首先,从身份证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亟待改进。身份证挂失的查询就门槛重重,按照北京一民警傅阳(化名)
的说法,对于身份证挂失的查询---“由于目前公安信息系统的权限设置,一般民警很难查到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即便查询,其手续也较为复杂。”也就是说,由于民警很难查询到身份证挂失的信国息,很可能在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放在网上进行通缉时,根本就不愿意先进行手续繁杂的查询,看是否进行过挂失,结果许多无辜公民被错误通缉。那么,相关的管理部门为什么要作茧自缚,能否为挂失查询更简便一些呢?
与此相关联的是,身份证挂失后,似乎并不会自动作废,这才让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导致许多错误通通缉现象发生。
许多人都有丢失过银行卡的记录,通常公民在丢失过银行卡后,只要及时挂失,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为,公民只要对银行卡挂失后,银行的信息是联网共享的,通过这个信息共享的平台,他人用挂失后的银行卡就不能再取到钱,银行卡自动作废,并且也不影响到公民继续办理新的银行卡。从银行卡的挂失的实践来看,说明在技术上要达到让公民遗失的身份证被及时知晓并自动作废并不难,只需要能实现信息共享和通过特殊的技术手段在身份证的芯片上植入相应的信息。那么,有关的管理部门为什么不对公民身份证实现技术上的升级换代,让被挂失的身份证在被人冒用时及时自动作废,避免身份证被冒用的现象频频发生呢?
最后,即使是被错误通缉了,如果有关部门能秉持着“以人为本”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比如广东的林贝欣,当她被错误通辑且被广州警方拘留时,她及时向警方说明了身份证遗失情况,但是义乌警方仍将她带回浙江并拘留十多天,义乌警方为何不及时查清事实及时释放,避免对权利造成更大的侵害呢?再如北京的于女士也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内蒙古警方为何不及时核实,仍坚持要将她带到内蒙,万一这事真搞错了呢?最奇怪的是乐山市王力机械设备公司总经理王敏因为身体证被冒用的原因,在两个月内连续三次被不同地方的警方抓捕,关押加在一起近二十多个小时,有关部门为何设身处地为公民考虑,及时纠正这些已经被发现是冒用身份证而导致的错误通缉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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