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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收益精心核算下的“宜黄自焚事件”

(2010-09-13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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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成本收益精心核算下的“宜黄自焚事件”

                      杨 涛

9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强拆引发一起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得知母亲和大伯自焚后,钟如翠说自己拼命挣扎想上去救人,但仍被牢牢控制住,无法动弹。(解放网912日)

  报道称,目前记者得到一组记录了事件全过程的照片,是其邻居在较远的距离所摄。正像钟如翠所说的,从头到尾没有看到一个穿制服的人参与救人。面对着三条生命,官员们何以冷漠至此呢?一般人可能认为,那是这些官员本身就是天生的“冷血动物”,或者称他们根本就无所畏惧,既不怕民众的谴责也不怕上级的惩罚,不过,在我看来,这种野蛮拆迁以及面对由野蛮拆迁引发流血事件的冷漠,完全是他们在对成本和收益精心核算下的必然结果。

   官员们在野蛮拆迁和由野蛮拆迁引发的流血事件所付出的成本是什么呢?当然首先是来自民众和舆论的谴责,但这种谴责苍白无力,无法撼动他们一根寒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最重要的是,他们将面对来自上面的“三令五申”和“十道金牌”,例如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今年7月,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细化了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地方官员如果拆迁中违规或者引发恶性事件,将面临着被上级“问责”的成本。

    但是,官员不光会计算成本,更会计算收益。如果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征地拆迁,开发商不但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并且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开发商暴利不再,而官员寻租利益不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锐减。所以,官员们必须推进拆迁进程,那怕野蛮拆迁在所不惜。在拆迁中得力的官员,不仅在奖金、福利立马能兑现,并且还能因此官升几级,而拆迁不力的官员,则可能马上面临免职或者降级使用。这种巨大的收益,那个官员不要好好掂量掂量?

  更关键的在于,对于每个参与征地拆迁的官员和干部来说,来自地方政府的巨大收益或者惩罚是立马能看得见,来自而来自上面的惩罚却似乎是那么遥远和不确定。上面虽然“三令五申”,并言之凿凿,但鉴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力量有限,上面能下来追查几起非法拆迁的案件呢?即使是像有些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发广泛的社会影响,地方政府也会千方百计地掩护当事官员顺利过关。在震惊全国的成都“唐福珍自焚事件”中,当事官员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在短暂的停职后很快就官复原职,并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振振有词地称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并表示,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而此事件之后,今年3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公民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3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公民陶氏父子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浇汽油自焚,儿子陶会西死亡,父亲陶兴尧被烧伤。这些非法拆迁、野蛮拆迁事件,那个当事官员受到严厉地“问责”呢?

   种种迹象表现,“宜黄自焚事件”完全可能是当地官员在成本与收益精心核算下的一个野蛮拆迁事件。当事官员在计算出自身的政绩与升迁的收益,和计算出来自上级惩罚的成本后,得出了收益远远大于成本的结论,才贸然强力推进野蛮拆迁,并置被拆迁户生死于不顾,并最终酿成了这起悲剧。

如果我们不让这种成本大于收益并形成制度化,我们就无法向自焚者交待,也无法避免今后更多的类似事件的发生,也无法打破“政令无法出中南海”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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