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工会主席”也会唱歪经
   
                            杨
涛
    
今后,北京基层工会主席有望实现工资由上级工会负担,“经济命脉”与企业脱离,这意味着,北京将首次出现“身份独立”的基层工会主席。此外,北京市总工会还将酝酿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外派等方式,加强基层工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能力。(《新京报》8月30日)
      
俗话说“外来和尚会念经”,这话用在北京对工会主席的选用和管理上,看似有道理。工会主席如果由企业本身来发工资并由本企业的人士来担任,可能产生的一个弊端就是,工会主席仰企业主的鼻息,唯企业主是从,因为企业主是从,否则企业主一不高兴,就降低他们的工资,或者一脚踢他们出门。2009年12月,广东中山市三角镇一家电镀公司的工会正、副主席因为帮助员工维权,就被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如今,工会主席工资由总工会发,任命由总工会任命,腰杆硬了,他们就可以大胆地帮助工人维权了。
    
    多么好的愿景!可惜只是在理论中存在。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和尚也可能会唱歪经,因为反正没有人管得着他们,也不懂他们唱的那门经。工会主席由上面任命,工资由上面发,在企业与工会之间就存在了第三者---政府,不要天然地以为政府就站在工会这一边,更不要天真地以为政府不会帮助企业主说话。恰恰相反的是,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为了地方税收,当劳资发生纠纷时,一屁股坐在企业主一边-----至于国企更是与政府一家亲。如此,工会主席不听政府的,还会听企业工会的吗?而且,这个实质是政府的人,披露工人的外衣的工会主席更具有迷惑性。
        
 便是没有政府的因素,我对这个外派的工会主席能否真正为企业维权还是充满疑虑。他们的工资不由企业发,一方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他与工人工资的谈判并不是休戚相关,我很难设想,他会将工资谈判、休假等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全身心投入。这个外来的工会主席,也意味着他根本不是由企业的工人所选举出来的,工人和工会对他并没有实质性的监督和制约权力,这给企业主收买工会主席带来便利,也节约了成本。谁都知道,收买一个由工人选举出来的工会主席的难度,但是,收买一个权力不受下面监督的人容易多了。
          
我们还得回来最先那个问题来,是不是工会主席由企业选举,并由企业负担工资,就一定会产生工会主席不敢放心大胆维权的事,以致于必须“外来的和尚来念经”吗?这太可值得商榷。其中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工会主席是不是真得都由工人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着工人的利益,恐怕并不这样。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曾说过,大量非公有制企业近年都组建了工会,但其中50%以上的工会主要负责人是由行政管理负责人兼任的。这说明,许多企业的工会根本就没有进行过真正的民主选举,那些担任工会主席的人根本就不代表工人的利益,此是一。其二是,企业降低工会主席的工资甚至开除他们,也确实有,但我们是不是束手无策呢,非得请外来的和尚。《工会法》第十五条就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实际上,如果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能为工会撑腰,严格执法,企业主其实是不敢轻易地工会主席下手的。
       
目前工会维权难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二点,工会能不能按照民主的原则,由工人自发组建起来,实际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工会在维权遇到困难时,有关政府机关是否能依法帮助工会排除干扰。二点的核心在于,政府能不能容忍和帮助工会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与企业方面相博弈的力量。
外来的和尚即使再会念经,但我还是想请他们去别的地方念。企业的工会主席不但应当从工人中选举产生,而且也要在企业拿工资,与工人同甘共苦。政府没有理由在本身缺位、失职的情形下,借口为工人考虑为名,将公权力的管制之手插进工会这种自治组织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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