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挂职”成为公害
杨 涛
继江西德兴设10个副市长、河南新乡设11个副市长等被网络热炒后,不乏公民精神的网友,时常到政府网站上围观官员副职设置情况已成为一种现象,12月8日,在天涯社区、红网论坛上先后出现曝光帖,称在地方政府网站上发现安徽宣城市宣州区设10个副区长,安徽一贫困县临泉设11个副县长,当地有关部门无一例外回应称是符合规定的,均有4个挂职干部,不占当地政府岗位。(《潇湘晨报》12月9日)
地方政府只要举起“挂职”之牌,就轻轻地将网民对官员职数超编的质疑挡了回去,而且是屡试不爽,江西德兴是这样的理由,安徽宣城市宣州区是这样的理由,到了安徽临泉县同样是这样的理由。好吧,就算他们的理由成立,但我们还是要问:每个县、市多达4、5名的挂职“副县长”、“副市长”,难道就不是一种公害吗?
以往我们并没有限制政府机关副职的职数,副职泛滥成灾,有的县、市多达10多名副县长、副市长,近些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控制副职的职数,其目的就是要减轻财政的压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因为,每配置一名副县长、副市长,就要配置相应的秘书、司机和服务人员,要增加办公室,要提高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让财政增加极大的负担;其次,实践证明,副职越多不是越好办事,而是互相扯皮,有利益的事就争着做,无利益的事就推着走,“龙多反而不治水”。
“挂职”本身不是一件坏事,让那些中央部委、省厅局的高高在上,对下面民情并不是很了解的干部,到地方挂职,走走看看,亲身感受一下,对于他们今后的决策会有帮助。不过,像一个县就挂4、5名副县长,并且大量地“挂职”在各地普遍存在,那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无论中央还是省里下来的挂职副县长、副市长,他们同样受到人大的任命,同样要车、要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享有相应的待遇,“挂职”给财政的负担一点也不会比“正式”更轻;其次,这些挂职的副县长、副市长,与其他副县长、副市长平起平坐,同样会形成“龙多反而不治水”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这些挂职的副县长、副市长,他们很清楚这种挂职只是一二年的事情,他们不会长久在这里呆,也就对这里不存在感情与责任可言,他们在挂职期间,要么无所事事,要么急功近利,作出一些只在短期出政绩的决策。
其实,这些年,之所以出现大面积的到基层挂职的现象,无非是近年来国家在提拔干部中强调必须有在基层的工作经验。以往,我们到海外留学叫“镀金”,现在到基层挂职一二年叫“镀金”。干部到基层“镀金”回来就有了提拔的资本,因此,一些干部争着下到基层“镀金”,而一些领导有意提拔的干部也被组织部门有意识地下放到基层“镀金”,至于这种“镀金”会不会增加基层的负担和工作上增添麻烦,能不能让这些下放干部实际得到锻炼,那就无人问津了。而一些县、市普通欢迎这些挂职干部,无非是想利用他们在上面的关系,争取资金与项目,开辟一条享受特殊利益的地下通道。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就曾直言:“一些挂职干部徒有挂职的空名,成了拉关系、跑项目的联络员。”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查处的腐败案件中,不乏有挂职干部的身影,挂职干部成为一种“公害”。
所以,一些地方副职泛滥的现象,板子打在地方,根子却在上面,要让副职泛滥的现象有所缓解,上面必须减少挂职干部。首先,所有下来挂职的干部都应当免去原有的职务,必须在新的岗位任满一届任期,对其今后的去向,要视其在新的岗位的工作表现而定,而不是事先内定,挂职成为一种“镀金”形式;其次,副职的职数必须法定,没有所谓挂职和正式的副职之分,上面派下来的干部,即使是挂职,也要经过人在任命并且在规定的职数之中,不能因为有挂职干部就超过法定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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