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钓鱼”式执法时代,公民权利仍然堪忧
杨 涛
上海“钓鱼”式执法案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于10月26日从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浦东新区将终结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闵行区张晖事件执法取证不正当,区政府将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新华网10月26日)
“钓鱼”式执法案,速度转变的如此之快,令人瞠目结舌。还是在六天前的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然坚持认为:在浦东新区闸航路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不过,这个结局也在意料之中,因为,在上海“钓鱼”式执法案发生后,上海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出,要坚决取消不正当的执法方式,立即纠正这种执法错误,“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都作出了回应,使真相一步步大白于天下。”而在10月20日当晚,浦东新区又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组成的新调查组,展开新的一轮调查。
孙中界的代理律师郝劲松认为,“数量众多的‘钓钩人’与上海各区交通执法大队的成员相互勾结,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栽赃陷害大量车主,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有组织犯罪,上海市警方应当在18个区县立即成立‘钓鱼执法’专案组,迅速立案,对众多‘钓钩’,钓头及背后唆使的交通执法队员实施布控抓捕。”但是,显然,从上海“钓鱼”式执法案迟迟而来的正义的过程表明,上海“钓鱼”式执法案不是因为司法的制约而改变的,更不是因为民众的呼吁和舆论的压力而改变,而只是因为惊动了“四大班子”的领导,而在行政压力下改变的,它只是一个个案的胜利。因此,郝劲松所提出的要求能否实现,我们要打上一个大大的疑问号?
即使是如同闵行区人民政府表态所说的:区政府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们仍然很难期望,今后交通执法部门不会滥用权力,使用钓鱼式执法,而指望其他行政权力能从中汲取教训,从而放弃钓鱼式执法而文明执法,更是痴人说梦。因为行政权力并没有真正得到制约,民众撼不动它,而司法或是继续纵容或是在压力之下仍然可能为护短。因此,脆弱的民众可能迎来了孙中界的胜利,但不能完全摆脱交通部门钓鱼式执法的阴影;即使摆脱了交通部门钓鱼式执法,但可能遇到其他部门的钓鱼式执法,比如前几年西安市某派出所在抓到组织卖淫的“鸡头”和卖淫女后,由于没有嫖客,不能结案,就示意“鸡头”约已谈好价格的网友见面,最终将见面的嫖客抓获,这样的事例今天仍然大量地存在。
西方法谚言:“迄今人类文明取得的最大进步,就是将公权力关进了笼子。”经常闹笑话的美国前布什总统也说过一段经典的话:“人类千百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我们今天的问题仍然是,公权力关不进笼子里,权利不能对权力形成有效监督,权力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因此,后“钓鱼”式执法时代,,脆弱的公民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前景仍然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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