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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每个腐败法官背后都站着一个律师

(2009-10-19 22:09:35)
标签:

杂谈

分类: 涛之评论

  为何每个腐败法官背后都站着一个律师

                              杨 

    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记者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内部汇报资料图板上发现,除了黑社会团伙被捣毁、高官落马外,还有一批与黑帮案件有关的律师也被查。例如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系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的情妇,仅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乌小青利用手中的权力就帮助胡燕瑜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楚天都市报》10月18日)

       并不是在重庆的打黑案中,我们才发现律师与法官的“潜规则”和现实中司法原生态,才发现腐败的法官背后总站着一个枉法的律师。当年“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而帮助刘文义与法官牵线搭桥的正是一名叫郑绪达的律师;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600余万元,多是经过案件代理律师穿针引线;深圳中院窝案,贿赂法官事件多以律师为中间人,甚至律师亲自操刀贿送巨款。

      在任何国家,总是有一些律师遭人讨厌。在西方法治国家,一些律师专门钻法律的空子、唯利是图,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颠倒黑白,把白的说成黑,而黑的说成白的,美国著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之所以能无罪开释,很大程度上是他组织了一个号称“梦之队”辩护团,一次次抓住公诉人的破绽,让辛普森笑傲法庭。所以,在莎士比亚的剧作《亨利六世》中一位屠夫居然喊出这样一句话:“杀死所有律师”,我想许多西方人对此说法也是“心有戚戚”。

        在我们这里,一些律师遭人讨厌却主要不在于因为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颠倒黑白,而是肆无忌惮地向法官行贿,干扰司法公正审判。在湖南高院的腐败案件是如此,在深圳中院的腐败案件也是如此,而在2002年武汉中院的腐败窝案更是触目惊心,竟然总共有13名法官和44名律师涉案。所以,当重庆打黑案中,由涉案的法官牵扯出律师来,我们一点也不为惊奇。

        把律师与法官的腐败结成联盟的过错全部打在律师身上,并不公平。我所知道的一些律师都掏心窝地说:他们根本不愿意与法官勾兑,不愿意与法官迎逢送往,但是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一方面,法官虽然身受行政权力的干涉,法官的独立审判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相对于许多当事人和律师来说,他们仍然是强势群体。而这些年,司法腐败呈现蔓延的趋势,前有原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广东高院原院长麦崇楷腐败案;中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近有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腐败案。法官的专横和腐败,必然使社会沾染腐败的气息,律师为了生存,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不得不走上与法官腐败结盟的道路。

另一方面,律师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在一些案件中,律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始终像达摩克斯剑一样高悬在律师头顶上,而全国一些律师无辜被抓的事件也不在少数。代理刑事案件的风险越来越高,有数据表明,全国范围内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已不足30%,且这一比例仍在下降。今年七月份,在云南省澄江县法院,一名律师仅仅因没有顺从法官的不合法的指示,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铐把该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律师在一个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他们无法进行依法抗争,就可能选择与法官同流合污,顺从“潜规则”做事,与法官进行腐败结盟。

 查处一个腐败法官,我们就带出一个或者一群律师,查处另一个腐败法官,我们又带出另一个或者另一群律师,为什么每个腐败法官背后都有一个或者一群枉法的律师呢?这大概不是用律师的贪婪和自身素质问题所能解释的,我们的司法体制该为其负多大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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