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缘何挥泪斩功臣?
杨 涛
西门子全球腐败案牵涉到了中国。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行贿门”事件涉及在华3家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12月17日日向记者证实,全球行贿确实涉及中国电力、交通、医疗市场。2003年11月份行贿事件被曝光后,西门子中国已开除了20多名员工。(《新京报》12月18日)
西门子中国开除的20多名员工为该公司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呢?根据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公布的诉讼书,我们知道,西门子TS支付了约2200万美元,通过设在香港的商业咨询公司和相关机构对中国官员行贿,以得到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西门子PTD通过支付约2500万美元给商业咨询公司,来行贿中国官员,并得到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西门子医疗集团支付了约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向5家国内医院行贿,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等等。通过支付少量的贿赂款,得到巨额的订单,这些员工无论从什么角度都算是该公司的大“功臣”。
难道,西门子公司真得“在商不言商”,愿意放弃巨额利益不管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西门子公司身陷其总公司所在地的德国司法机关以及美国司法机关的反商业贿赂的调查,就在美国,西门子公司就可能被司法机关罚款高达8亿美元。公司将包括中国20多名员工在内的许多涉及商业贿赂的“功臣”开除,那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德国、美国等法治国家看来,商业贿赂无论发生在那里,无论是针对国内官员还是外国官员、国际组织官员,无论是否为本国公司甚至本国财政带来收益,都无法改变其贿赂的本质。这种贿赂败坏了商业精神,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即使是一时可能为本国得利,但从长远仍然是有害的。因此,这些国家制定了《海外反腐败法》,针对发生在国外的商业贿赂行为,司法机关也是追查不放,严惩不怠。因此,才有德国西门子公司、美国朗讯公司这样的跨国公司身陷“行贿门事件”,使得他们不得不挥泪斩“功臣”。
然而,形成对比的是,尽管美国法院的诉讼文书早就披露了有关西门子公司对中国有关官员进行行贿的事实,但迄今为止,并没有看到有关机关对这些官员进行调查。不仅如此,2007年年末,美国朗讯公司也曝出在华行贿的丑闻,但是尽管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关受贿官员仍然没有见到一个被揪出。这个中原因很多,但我想,恐怕与有关部门认为,即使是这些官员有受贿行为,但他们毕竟是招商引资的“功臣”,能给当地引来外资,带来财政上的收入,拿点、吃点算得上什么?
对接受外国公司的贿赂的官员都如此宽容,对于在国外通过行贿开拓市场,给公司和国家财政带来收入的“功臣”更是宽容无限。因为,这些人贿赂的是外国官员,破坏的是外国的市场秩序,而却为我们国家的公司争取到了项目,获取了收入,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国家根本就没有制定《海外反腐败法》,也从来没有追查过在海外的行贿行为,当然,像西门子公司这样的挥泪斩“功臣”从来就不会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出现。
然而,贿赂就是贿赂,不管作出此行为是否是经济上的“功臣”,拿了外国公司的钱的官员,仍然是破坏了我国市场秩序,同样,在国外对他国官员进行行贿,也是败坏了我国的形象。何况,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我们不能在他国在严厉反海外腐败时而全然脱身于外。我期望着,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所谓“功臣”被揪出,不管他在招商引资还是在开拓海外市场有多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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