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勇撞劫匪”当尽快形成判例
杨 涛
短短不到半个月,广东顺德又出现了一位被抢现金,继而开车勇撞劫匪的女司机!事情发生在7月13日凌晨5时,一位今年36岁左右姓龙的女司机,在顺德伦教鸡洲某社区自己车库门口开车出来后,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劫匪得手后迅速坐上一辆摩托车逃窜,没想到龙女士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广州日报》7月14日)
前一次是发生在7月1日,地点是在顺德容桂南区,同样是一位女司机,她在一十字路口等绿灯时,被敲破车窗玻璃抢走了20万元,这位女司机沉着应对,先是高速追赶迫使一名劫匪被摔下摩托车,之后再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当场夺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这二次女司机驾车勇撞劫匪情形极为相似,时间相隔不久,并且都得到市民的普遍赞扬,甚至可以这样说,第二次勇撞劫匪的女司机很有可能受到第一次榜样的影响,做出这样勇敢的举动。
为了鼓励公民及时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来捍卫自己和他人、国家的人身、财产安全,1997年修正实施的《刑法》扩展了正当防卫的权利。《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只有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刑法》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尽管二位女司机都将二名劫匪撞倒,撞成重伤,第二位女司机甚至还撞死一名劫匪,但从现有报道来看,两位女司机行为都符合“无限度防卫”的条件,很可能并不是防卫过当,不涉嫌犯罪。但是,这些行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最终必须应当由有关部门,最好是法院来判决认定。
但是,这两位女司机利用汽车高速行使来追击劫匪这种“防卫行为”是否妥当甚至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仍然值得斟酌。比如第一位女司机不但高速追击劫匪,而且有一段路是逆行;第二位女司机在高速追击中,也随着劫匪冲上了住宅区,并且撞倒了门栏杆、铁栏杆。因此,尽管二次追击都没有造成行人的伤亡,但显然也对公共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所以,这种高速追击的方式是否妥当,是否可能会涉嫌犯罪,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也应当由有关部门,特别是由法院来判决认定最好。
目前,这二起案件由于刚发生不久,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但我希望,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为这二起案件进行定性,最好是由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对这二起案件进行总结,形成判例,供全国参考。因为,尽管“正当防卫”法律有规定,但具体到这种“驾车高速撞击劫匪”的方式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和运用这种方式是时在那些方面应当值得注意,都存在一定的争议,只有由法院通过判决进行解释和认定,才能定分止争。而且,判决一旦作出,并由最高法院颁布形成判例,那么对公众就能起到指引自己、评价他人、预测司法机关、教育大家、强制个别人的作用。公民通过判例了解到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其界限在那,那么在实践中就能更好地运用这种方式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并且注意不逾越边界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政府也能利用这些判例在全社会弘扬一种见义勇为的氛围,形成对违法犯罪,人人喊打;而那些潜在的想进行违法犯罪的人,也会考虑到公民正当防卫的巨大的威力,从而不敢肆意妄为,减少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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