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 章 卢梭论女子教育
(2010-05-13 1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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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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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章 卢梭论女子教育
卢梭的《爱弥尔》中所阐述的教育,主要是针对男性的教育,不过卢梭同时也认为,女性也应该接受一定的教育,并且在第五卷中,集中探讨了女子的教育问题。
卢梭对女子教育的论述,首先是基于他关于男女两性的基本观点。在他看来,男女两性都具有人类的特点,因此,都应该接受教育。卢梭明确表示,自然教育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女性的教育。但是,由于性别的天然差别,男女两性在体格、性格和智力上是有差异的,他们所承担的社会和家庭责任也是不同的,因此,他们应该接受的教育内容及其顺序、方式也应该有所区别。
一、卢梭对男女两性的认识
关于男女两性的认识,卢梭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第一,男人和女人共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具有人类的特点,他们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性。就他们共同的地方来说,他们是相等的;就他们不同的地方来说,是无法比较的。第二,在两性的结合中,每一种性别的人都同样为共同的目的而贡献其力量,不过贡献的方式是不同的,因此,两性在精神上也会有明显的差别。男性一般比较积极主动、身强力壮,而女性则显得消极被动、身体柔弱;男性必须具有意志和力量,而女性只要稍为有一点抵抗的能力就行了。不仅如此,卢梭还认为,“女人是特地为了使男人感到喜悦而生成这个样子的”[1]。第三,较强的一方在表面上好象是居于主动,而实际上是要受较弱的一方的支配的。他说,“女人管束男人的方法是用温情去管束,是用巧妙的手腕和殷勤的态度去管束;她是采取关心男人的方式去命令男人做事的,她是采取哭泣的方式去吓唬男人的。”[2]基于这种认识,卢梭特别反对把女人看作是不完全的男人的主张,认为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此外,卢梭还认为,男女两性不仅在身体、性情等方面有差异,他们在智力发展上也有差异。在他看来,男女身心发展的速度和程度是有很大差异的。他认为女性的语言能力和判断力的发展比男性要早,但是,她的理性发展所能够达到的程度却很有限。
按照卢梭自然教育的思想,“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道路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导。所有一切男女两性的特征,都应当看作是由于自然的安排而加以尊重。”[3]因此,在论证了男人和女人在体格和性情上不是而且也不应当是完全相同之后,卢梭便得出结论说:“他们所受的教育也必须有所不同”[4]。他们固然应当遵循自然的教训,在行动上互相配合,但是他们不应当两者都做同样的事情;他们工作的目的是相同的,但是他们工作的内容却不一样,因此促使他们进行工作的情趣也有所差异。所以,他告诫说,“贤明的母亲,请你相信我所说的这一番话,不要违反自然把你的女儿造就成一个好男子;你应当把她培养成一个好女人,这样,对她自己和对我们都有更大的好处。”[5]
那么,在卢梭看来,一个好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二、贤妻良母:卢梭女性教育的目标
卢梭对女性教育的论述,是从她们的天性和义务去展开的。他说,“我无论是从女性特殊的天职方面去考虑,还是从她们的倾向或义务方面去观察,都同样地使我了解到什么样的教育才适合于她们。”[6]
三、女性的体育
卢梭认为,既然是身体先精神而生,那我们就应当首先培养身体,这个次序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一样的。所以,他首先强调的是,和男性一样,女性首先应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样一个身体的益处是多方面的,因为只有母亲的身体好,孩子的身体才能好。同时,卢梭也认为,对女孩子的体育和男孩子一样,都应该在生活中通过实际地锻炼来进行。
不过,他又认为,对于男女两性来说,身体锻炼的目的和内容是不同的:男性的锻炼是为了让身体更加健壮有力,而女性的身体锻炼应该侧重在灵巧性上。同时,卢梭也承认,这并不是说男性只能具有男性的品质,女性只能具有女性的品质,而是说这些品质在每一种性别的人的身上应当有主有次;“女子也必须有足够的体力,做起活来才感到轻松;男子也必须相当的灵巧,做起活来才觉得容易。”[9]
那么,如何让女性具有健康而灵巧的体力呢?通过考察古希腊的教育,卢梭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给予女孩子一定的自由,鼓励她们女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运动,自由地去玩、去跑、去跳、去叫,顺应她们那个年龄的活泼的天性,而不能过于娇生惯养或过于严厉地管教。他说,在斯巴达,“在任何一个节日、集会或祭神的典礼中都可看到一队一队的优秀的公民的女孩子,她们戴着花冠,提着花篮,捧着花瓶和祭品,载歌载舞地玩着…它总是能通过轻松活泼的运动使女子在青年时期炼成一副良好的体格,通过使人喜欢的殷切愿望培养她们的兴趣,而又不损害她们的性情。”[10]
四、女性的性格养成
在卢梭看来,女性应该具备的性格特征主要包括:温顺、机敏、礼貌、风趣。
卢梭认为,一个女人应当具备的第一个重要的品质是温柔。问题不在于硬要使她可怜地依赖于人,而是在于使她意识到她必须依赖他人就够了。不过,卢梭同时还认为,男女两性都是具有同样的良知的,所以对女孩子的教育同样不能强迫,而是应该用兴趣去加以巧妙地引导。同时,他还指出,女孩子和男孩子享有的自由还不一样。卢梭认为,懒惰和桀骜不驯是女孩子的两个最危险的缺点,而且,一有了这两个缺点,以后就很难纠正。为了让他们习惯于将来要面临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束缚,应该从小对女孩子进行管束,以便养成他们顺从他人意志的习惯,要教育她们自己克制自己。因为习惯可以变成第二天性。由于养成了受约束的习惯,结果就会使一个妇女形成一种她终生都必须具备的品质:温顺。而之所以可以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是符合女性的天性的。他说,“女人对男人是能够表示忍让的,甚至对他们的不公正的行为也是能够容忍的。可是,如果你要象约束女孩子那样地约束男孩子,那就办不到了;他们将对不公正的行为表示反抗,因为大自然并没有要求他们一定要容忍这种行为。”[11]
除了温顺,卢梭还认为,(机敏)狡黠是女性的一种自然的秉赋,而所有一切自然的倾向其本身都是很正当的,所以,我们也应当象培养她们的其他的天性一样地培养她们的这种秉赋。他深信,凡是自然存在的东西都是好的,没有哪一个普遍的法则对人类是有害的。上帝使女性长得那样特别机灵,从而就极其公平地补偿了她在体力方面的不足;没有这种机灵,女人就不是男人的伴侣,而是他的奴隶。正是由于她的才智优越,所以她才能保持她的平等的地位,才能在表面上服从而实际上是在管理他。所以,只有机敏才能作为女性所有的真正的资本;不过,我们所说的机敏,并不是社交场合中所赞赏的那种无助于幸福生活的机敏,而是善于适应其地位的机敏,是利用我们的地位并通过我们的优点来驾驭我们的艺术。不过,卢梭也提醒说,在培养这种秉赋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女性滥用这种秉赋。
卢梭认为,女性还应该学会礼貌。而在这方面,是用不着费多大的力气的。他说,第一个教她们对人有礼的,是她们的天性,我们所能做的,只不过是顺着天性的发展,继续对她们进行教育,使她们按照我们的习惯而表现其对人的礼貌。他认为,从天性上说,女性对粗鲁的行为也是很厌恶的,通过教育,就可以轻易地教会她们怎样避免这种行为。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在人和人的交往中,男性的礼貌表现在予人以帮助,而女性的礼貌则表现在对人体贴。并且认为,其所以有这种区别,绝不是因为社会的习惯使然,而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在懂礼貌方面,卢梭强调,礼貌不等于世故,我们之所以礼貌待人,不是因袭习惯而照章行事,而是完全出于一种真诚的使别人感到高兴和愉快的愿望。所以,这种礼貌貌既不落俗套,也不拘泥于时尚,不因时尚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待人的亲切、殷勤,更多地得益于我们快乐的天性。
与礼貌相联系,卢梭要求女性应该举止稳重。他说,苏菲天生就是很活泼的,而且在童年的时候还有点儿调皮;后来,她的妈妈就有意识地一点一点地制止她那种轻浮的样子,以便在她成长为大姑娘时变得稳重,否则,如果到了非改掉这种样子不可的时候才突然叫她改,那就不好改了。
此外,卢梭还认为,女孩子应该为人风趣,这种风趣更多地是通过她的语言来表现出来的。卢梭认为,女性的舌头是很柔和的,她们开始学说话的时间比男人早,而且说起来也比较容易,也比较好听;并且,他认为,男孩子和女孩子讲话也是有差异的:“男人说他所知道的话,而女人则说她使别人喜欢的话;前者说话需要具备知识,而后者说话则需要具备风趣;前者说话的主要目的是讲述有意义的事情,而后者说话的目的则是讲述有趣味的事情。两者说话的共同点应当是:说话要说得真实,除了这个共同点以外,在其他地方就应当有所不同。”[12]所以,他主张多向女孩子提问题,想办法使她们多多谈话,使她们常常练习,以便在谈话的时候态度从容,巧于应付,并且在还不至于发生什么不良后果的时候启发她们的心灵和口才。卢梭还主张,这些谈话始终要很轻松愉快地进行,要善于安排和引导谈话的内容,使年轻的女孩子们感到非常有趣,通过谈话,把她们一生都须遵循的最基本和最有用的道德教育贯注在她们的心里;“表面上是在同她们谈一些有趣的和琐碎的事情,实际上是在告诉她们要具备哪些品质才能够真正地赢得男子的尊重,要怎样才能够使一个诚实的妇女获得光荣和幸福。”[13]由此,卢梭就从对女性性格的教育,转向了对女性道德发展的要求。
五、女性的道德教育
卢梭认为,对女性的道德和宗教教育,应该和男孩子的道德和宗教教育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是由于男女两性在判断力和理性的发展上的差别。
卢梭认为,女性的判断力比男性的判断力发展得早,所以,应该在比较早的时候就对她们进行道德教育。不过,和男孩的教育一样,卢梭认为,对女孩子的道德教育同样不能进行空洞的说教。他说,“向男孩子和女孩子讲解道德,那等于是在消灭他们所受的一切良好教育的效果。象那样冷冰冰地教训一阵,其结果必然会使他们对说教的人和他们所讲的话产生反感。”[14]所以,他主张对女孩子的道德教育,应该把她的判断力的发展和她内在良心的情感结合起来,在二者之间取得一种平衡。
在道德教育方面,卢梭还提醒说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应该慎重进行。他说,“所有一切要她们动脑筋思考的问题,我们也应该动脑筋思考一番之后才说;如果用问答的方式对她们讲解道德,则其内容也要象教义问答那样的简单和明了,但是说话的语气不要那样严肃。”[15]
此外,卢梭还特别谈到了女孩子的宗教教育。他主张,和道德教育一样,应该尽早把宗教灌输给女孩子,而不是像男孩子那样等到理性发展起来以后由他自己决定。因为,他认为,女人的理性是一种实践的理性,这种理性虽然可以使她们能够很巧妙地找出达到既定目的的手段,却不能够使她们发现那个目的。“如果说要等到她们能够有条有理地谈论这些深奥的问题的时候才告诉的话,则我们也许就永远也不能够告诉她们了。”[16]在他看来,既然女性自己没有判断的能力,所以她们应当把父亲和丈夫的话作为宗教的话来加以接受。所以,他说,“所有的女孩子都要信她母亲所信的宗教,所有的妇人都要信她丈夫所信的宗教”[17]。
那么,我们要教给女孩子们些什么呢?卢梭认为,是不是在任何事物上都要看出上帝的荣耀,这关系不大;对人类社会和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要认识到上帝的法律要求他必须对他的邻人和他自己尽种种的义务。“我们彼此之间应当时时刻刻互教的,就是这一点,尤其是做父母的人更应当拿这一点来教育他们的子女。应当拿这些教义和类似的教义来教育年轻人和劝导公民。”[18] 而且,妇女们既然不能自己推演信仰的法则,她们便不能拿证验和理性的法则去限制信仰。所以,女孩子们是不是从小就懂得宗教,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应当对宗教有正确的理解,特别重要的是她们应当爱宗教。
在宗教教育的方法上,卢梭提出,在向女孩子讲解宗教信条时,应当采取直接教授而不是一问一答的形式。她们所回答的话,应当是她们自己心里想出来的而不是别人告诉她们的。所以他反对教义问答,认为教授其中的那些答案,效果会适得其反,因为很多老师自己都不清楚那些答案,也不相信那些答案,所以如果用它们去教孩子的话,实际上是在教孩子说谎。
同时,卢梭还强调环境对教育的巨大影响作用。基于对当时的社会风气的观察和体验,卢梭认为,一般地说,在信奉新教的国家中,能够比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中找到更多的可爱的家庭和称得上贤妻良母的妇女;其所以有这种差别,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女修道院的教育。所以,他反对一个贤明的母亲把她的女儿从外省带到巴黎去看那些对外省人极其有害的情景;“我认为,即使要来,那就在她的女儿已经受到不良的教育之后才来,或者在这些情景对她的女儿已经没有什么危害性的时候才来。”[19]
六、女性的持家能力
卢梭认为,女性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家庭里面相夫教子,管理家务,因此,良好的持家能力对一个理想的女性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还说,“女孩子的第一个天职是做一个好女儿,她心中所考虑的应该是怎样侍奉她的母亲,怎样尽心竭力地替她分担一部分劳苦。”[20]所以,他鼓励女孩子替父母照管家务,较早地承担起管理家务的职责,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母亲的负担,另一方面也便于将来胜任自己家各项事务的管理。
为了具备这样一种能力,女孩子就必须接受一定的知识方面的教育,学习一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由于女孩子的智力比男孩子的智力成熟得早,再加上将来她们要在家里面照管家务,所以,算术对女孩子来说就是一种很有用的学问,而且由于算术不仅时时都有用处和需要更多的练习时间,而且还容易发生错误,因此,女孩子首先就应该学会算术。
除此之外,女孩子也应该有一定的判断力。卢梭认为,女孩子具有内在的良知,因此,是拥有一定的判断力的,但是,女性的这种判断力又是不完善的,单纯的,所以,她还要依赖周围人的评论。在他看来,男性的荣誉取决于男性自己,而女性的荣誉则依赖于周围人的评价。因此,卢梭要求培养女性一种能够平衡这两方面的影响的才能,这种才能既可以不让她们的良知走入歧途,又可以纠正偏见的谬误,这种才能就是理性。卢梭说,“如果不同时从这两方面去教育妇女,则她们所受的教育始终是有缺陷的。仅仅有良知而不尊重他人的评论,就不可能使她们产生善良的心灵,以自己美好的行为去赢得世人的称誉;仅仅尊重他人的评论而不听从自己的良知,结果便会造成一些虚伪和不体面的妇女,这样的妇女是爱外表而不爱美德的。”[21]
她既然要按照她自己的良心又要按照人们的舆论行事,她就应当懂得怎样把这两者加以比较和调和,而且要懂得只有在它们互相冲突的时候她才应当按照她自己的良心去做。这样一来,对于他人的评判,她应当有所取舍,她必须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接受,什么时候应当反对。在拒绝或接受他人的偏见以前,她应当把它们加以衡量,找出它们产生的根源,预见它们的后果,使它们有利于她自己;当她尽她的天职的时候,她就可以避免人们的责难,所以她应当注意,千万不要给人以责难的口实。如果不使她的心灵和理智得到陶冶,她是不能够把以上几点做得很好的。
为此,卢梭首先强调说,“对她们周围的人和管教她们的人进行选择,比选择男孩子周围的人和管教男孩子的人,还重要得多。”[22]而为了获得这种平衡能力,女孩子应该学会机智、透彻和细致的观察,这是女人的一门学问,她们有没有才能,就表现在她们是不是能善于运用这门学问。在卢梭看来,抽象地和纯理论地探求真理,探求原理和科学的定理,要求探求的人能够把他的概念做综合的归纳,那是妇女们做不到的;她们应当研究实际的事物,她们应当把男人发现的原理付诸应用,她们应当仔细观察,以便使男人们能论证原理。由女人进行观察,由男人进行推理,这样配合,就能获得单靠男人的心灵所不能获得的更透彻的了解和完整的学问。一句话,就能获得我们能够加以掌握的对自己和对他人都确实有用的知识。
七、一定的审美和艺术修养
除了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卢梭认为,女孩子也应该接受一些艺术教育,以增加她们的艺术修养和生活的乐趣。卢梭认为,“正如我们应当考虑什么东西适合于她们的性别一样,我们也要考虑什么东西适合于她们的年龄;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是不能够象她们的祖母那样过日子的,她应当活泼地玩耍、唱歌和跳舞,一切适合于她那个年龄的天真无邪的游戏,都应该让她去做,因为她们应当态度稳重和举止端方的时候,很快就要到来了。”[23]所以,卢梭反对于基督教的清规戒律对女性天真活泼天性的禁锢。
卢梭首先强调应该培养女孩子说话的艺术,并把语言和她的心灵、精神、道德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他说,“女孩子的口头语的发展是比较早的。也许,这就是女孩子为什么比男孩子能更早地具有规矩和羞耻的观念的原因之一;要是你认为这种早熟的观念是由于女教师的教育的结果,那正表明你对她们的教育的方式和人类心灵的发展是非常无知的。”[24]他认为,在一切使人喜悦的艺术中,说话的艺术占第一位,它可以使我们被习惯钝化了的感官获得新的乐趣。这种乐趣会感染我们的心灵,进而又影响到我们的身体;而心灵的热情又会带动我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各种美的观念,最后接受同美的观念相联系的道德观念。
卢梭还注意到,虽然男孩子和女孩子会有许多共同的游戏,长大后也可以一起玩耍,但是,性别上的差异是从小就显示出来了的:“几乎所有的小女孩都是不愿意学习读书和写字的;但是,当她们把针线拿在手里的时候,她们就学习得很起劲。”[25]他还说,苏菲最喜欢的而且也是大家花了一番很大的功夫教她学习的,是女性专长的工作,甚至连大家原来不打算要她做的剪裁和缝制衣服之类的工作,她也是非常喜欢的。他认为,这种天性很容易促使女孩子去学习绘画,因为绘画这门艺术同考究穿扮是很有关系的;不过,他反对女孩子学习风景画和人物画,因为在他看来,“如果男子只应该研究对他有用的学问的话,则妇女尤其应该把她们研究的范围限制于对她们有用的事情。”[26]
当女孩子长大时,她便开始领略到音乐的美,对音乐感到喜欢了。不过,卢梭认为,女孩子喜欢音乐只能说是一种爱好,而不能说是才能,对于女孩子来说,只需要会唱就行了,不需要学习识谱,更不要说创作了。
在对女孩子进行这些教育时,卢梭同样重视孩子的兴趣,他说,“你千万不要说你要教她们学这样或学那样,而应当由她们自己向你请求。”[27]特别社会不能让这样一些充满趣味的事情变成一件苦事,只要孩子有学好的愿望,就算是取得了成功。
最后,关于女性的穿着,卢梭不反对追求美。不过,在他看来,真正的美,是美在它本身能显出奕奕的神采,而不是追求时尚。他说,“你必须毫不犹豫地要女人受女人的教育,使她们喜欢女性的工作,使她们为人谦逊,使她们勤于持家,这样,她们就自然而然地不去浓装艳抹地打扮,而且在穿着方面反而会更加雅致好看的。”[28]他认为这才是女性应该接受的教育。为了发展女孩子的天性,卢梭还认为,在教育中,生命、健康、理性和舒适,应该是压倒一切的。应该破除一切妨碍和束缚我们身体天性的东西,因此,女孩子的衣服也应该有助于活动,而不能有过多的束缚。卢梭提倡朴素之美,反对在衣着上过于追求奢华。他说,“苏菲很爱打扮,而且也懂得怎样打扮…她有很高的审美力,所以总穿扮得很好看;不过,她是很讨厌华丽的衣服的,她的衣服又简朴又淡雅;她所喜欢的不是那种花花绿绿的衣服,而是合身的衣服。”[29]
八、女性的择偶观教育
和传统的婚姻观不同的是,卢梭主张婚姻自由,特别是主张女性和男性有同样的选择伴侣的自由,因为婚姻关乎一个人终身的幸福。卢梭说,婚姻问题是女子的终身大事,一个女子的幸福是寄托在一个好男子的幸福之中,没有什么事情比选择一个好男子更难的了,如果说真有比选择好男子更难的事情,那就是选择一个好女子,“婚姻之是否幸福,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关系”[30],所以丈夫和妻子应当互相选择。
在爱弥儿中,苏菲的父母和苏菲有一场谈话,里面谈到,一般的做法社会由父母替他们的女儿选择丈夫,而只是在形式上问她是不是同意,但苏菲的父母却要同世俗作法完全相反,把选择的权利交给苏菲,而只需要形式上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不过,她的父母同时也提醒苏菲:“你要自由地和明智地使用你的权利。”[31]在作出选择和决定的时候,所要考虑的不是别人是否赞同,而是自己的幸福。
卢梭认为,“婚姻是否能取得最大的幸福,在很多方面要取决于男女双方是不是相配,不过,要想在各个方面都相配的话,那是十分愚蠢的。所以,我们只能首先注意到在主要的方面是不是相配,如果在其他方面也相配,那当然是更好,如果不相配,那也没有关系。”[32]在这里,卢梭所说的主要方面,不是对方的出身、财产、社会地位等外在条件,而是指对方的人品和性格,指双方性情的匹配程度。因为,社会地位和财产是可以改变的,而人是始终如一的。
九、女性的教师
在论述他理想中的女性应该具备的品质时,卢梭还谈到了女性的教师。在他看来,在所有一切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艺术中,任何人或任何东西都可以做女孩子们的教师;她们的父亲、母亲、弟兄、姐妹、朋友、保姆、镜子,特别是她们自己的兴趣,都可以做她们的教师。所以,对女孩子的教师的性别,卢梭虽然不是无所谓,但没有特别的强调。他认为,苏菲的头脑很聪明,但还说不上是十分的敏慧;她的思想很健全,但还说不上是十分的深刻;她所说的事情不是从书上学来的,而完全是从同她的父母的谈话中领会到的,是从她自己的思考和对她所接触的为数不多的人的观察中归纳出来的。
不过,当苏菲和爱弥尔陷入热恋以后,卢梭认为,爱弥尔就成了苏菲的老师。他谈到,由于他(爱弥尔)急于想使苏菲感到欢喜,他才开始感觉到他所学的那几种艺术确有用处。苏菲喜欢唱歌,他同她一起唱;不仅如此,他还教她乐理。她长得很灵敏,喜欢跳舞,他同她一起跳。卢梭认为,通过这种教学,还可以升华他们的爱情。另一方面,爱弥儿还会给苏菲讲哲学,讲物理,讲数学,讲历史,讲所有他知道的东西,而苏菲也会受到这种热情的感染,想尽量利用这个机会学一些东西。但是,和音乐舞蹈的教育不同的是,由于女性本身的理性发展不成熟,再加上女性很容易受到感情的影响,所以,知识方面的教学效果并不会太好。他说,“妇女们并不是一点思想方法都不懂的,不过她们推起理来只能推一个表面。苏菲对什么东西都要动脑筋去想,但是却想不出一个大道理。她在伦理学和艺术方面学习得最好;至于物理学,她只对几个一般的法则和宇宙体系取得了一点点概念。”[33]
从男女两性的关系出发,卢梭明确提出,男子是裁决女子行为端正、品德优良与否的评判者,不过,他同时也认为,妇女也是男子良好行为的天然评判者,“真正理想的妇女可以成为丈夫的灵魂和导师”[34]。因此,我们说,卢梭又是主张夫妻双方的相互教育、共同进步的。
卢梭关于女子教育观,历来也是学者争议比较多的一个话题。一方面,他反对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轻视,从男女所具有的共同人性出发,提倡女性应该接受教育,这对于改善女性的受教育状况,提高女性的地位是非常有帮助的。特别是他提倡女性应该拥有婚姻自主权,为女性的真正解放、打破封建婚姻的等级门户之见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卢梭还主张尊重女性,主张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平等,认为他们都是家庭的主人,并且要求把家庭建立在夫妻双方的爱情的基础之上,这也是反封建、反教会、反传统的进步观点。
但是,卢梭对女性的也存在一些片面的地方,他过于夸大了男女两性的差异,主张对二者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在遵循自然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这些主张并不科学。特别是他对男女理性和智力发展的判断,认为女性判断力的发展较男性单纯、不完整,不能够学习物理、几何等高深的知识和科学原理,是不符合今天的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更何况,他对女性教育的论述,完全是从女性在当时社会、主要是家庭中的作用来论述的,没有看到女性在社会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可能性,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卢梭对女子教育的论述,首先不是基于女性自身的考虑,而是为了帮助爱弥尔寻找一位适合他的妻子,由此可见,从一开始,卢梭就是把女性置于男性的从属地位。他虽然反对一个受过教育的男人去娶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女人,但是他并不要求女性充分发展他们的才智,接受完全的教育。他曾明确提出,“我倒是十分喜欢朴实和受过粗浅教育的女子,而不喜欢满肚皮学问和很有才华的女子的,因为她将把我的家变成一个由她主持的谈论文学的讲坛。对丈夫、孩子、朋友、仆人以及所有其他的人来说,有才华的女人都是灾祸。”[35] 这种对女性地位的轻视,是我们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1]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2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1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4]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3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6]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3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7]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3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8]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9]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0]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1]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9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4]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8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8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6]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6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7]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6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8]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6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19]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8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0]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9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1]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6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6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4]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6]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7]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8]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5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29]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58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0]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1]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0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
[34] 滕大春著:《卢梭教育思想述评》,第157-167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
[3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第6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