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昭|演:明清小说学核心理念之一种
(2023-01-16 2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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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明清小说学核心理念之一种
演,并不是指小说家不需要格物,不需要深入生活。格物是创作的第一阶段,而“演”则是创作过程的第二阶段:构思。如何安排人物位置、人物关系,如何布局谋篇,这是因人而异的。在“三言”“二拍”等短篇白话小说中,人物关系相对简单,事件进程不算复杂,如何把故事讲述得富于戏剧性或诗情画意,是构思的关键内容。长篇章回小说要讲述的人物多者数百人,少者数十人;事件是大小相间交错,人物关系及事件关系较复杂,于是设置人物关系、安排事件位置便显得十分重要。
《水浒传》《儒林外史》等小说属于链条式结构,它们采用史书的列传体,用几回讲述一个人物的传奇故事,再把一个个人物传奇故事先后串起。《西游记》虽然也属于链条式结构,但它的描写对象显然使得该书的创作更富于隐喻性。《金瓶梅》和《红楼梦》的网状结构使得作者在创作时显然采用更为复杂的运思方式。与格物铺陈的近乎朴素的构思方式不同,“演”是一种更加成熟、更加成竹在胸的、更具操控性的创作理念。
以“理念推演”去创作小说,并不等于写出性格空洞的人物。尽管《西游记》在创作理念上如谢肇浙所说“以猿为心之神,以猪为意之驰”,但睡乡居士仍然认为,小说中“师弟四人,各一性情,各一动止,试摘取其一言一事,遂使暗中摸索,亦知其自何人,则正以幻中有真,乃为传神阿堵,而已有不如《水浒》之讥,岂非真不真之关,固奇不奇之大较也哉。” [1] 谢肇浙与睡乡居士之间是不矛盾的。
格物是作家参悟生活的手段;理念推演则是作家营造艺境的手段。在我们强调格物的重要性的同时,我们没有理由忽略作家在营造艺境过程中的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