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风险考验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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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经评论 |
这样第一个问题来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的交易系统是否能坦然面对股指期货开通后接踵而来的交易洪峰,交易服务器的处理能力、交易应用软件处理能力、操作系统平台的稳定性、网络流量监控能力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纰漏都可能引发系统风险。
股指期货出台经历了“三部曲”:内部测试,仿真交易,最终上市。中金所内部的模拟测试早已进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系统也于2006年10月30日开通,时至今日,已运行三年有余;中金所对申请席位的会员在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配置方面也有相应要求。但这些最终需要接受开通后的实战检验。
除技术运行系统风险外,安全问题对股指期货的影响不能小觑,股指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10%即可进行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吸引众多投机者的加入,也放大了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状况恶化时,有的交易者可能无力支付巨额亏损而发生违约,这可能引发黑客行为的加剧。股指期货的交易事关银行、证券、期货之间的资金划转,涉及到大规模大容量的交易,灾备系统及业务连续性管理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在建设系统备份和应急处理预案同时,采用成熟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也迫在眉睫,应该从安全策略、信息安全的组织结构、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物理和环境安全、开发和维护、信息安全事件管理等多方面着手。中金所对申请席位的会员要求提交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材料,可以说已经考虑到安全问题了,但还有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的空间。
如果说设备运转及安全防护问题还属技术层面的话题,而在体系及规则方面,由于其标的物、合约设计、交易制度和结算方式等特殊性,股指期货具有一些自身特定的风险,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交割风险等。这对提供交易的中金所及会员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其中包括IT治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中金所2007年6月27日正式发布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同时发布的配套实施细则还包括:《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审视这些规则办法,应该说比较详尽,但如何落实有待观察。而IT治理框架可以为此提供落地的解决路径,譬如说COBIT,该标准可以增强企业本身IT内部控制的需要,满足董事层对治理的更多关注。
最后一个风险可能来自交易者的非理性投机,我国证券市场一直以来存在过度投机的现象,表现为许多股民买卖时间间隔非常短,频繁换股, “涨过头”与“跌过头”是这个股市的特点之一,从2007年大盘6124的高点,跌到1664点,不过1年多的时间。而股指期货天然就具有很强的投机性。为了引导交易者理性参与,即将开通的股指期货将实行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其中大户持仓报告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和客户号、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等,内容不可谓不细,但会员单位如果没有类似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管理辅助子系统,以上制度很难细化到位,风险就会产生。
股指期货运行后,在杠杆放大效应下,参与其中的交易者要承受比以往更大的压力。《金融心理学》的作者拉斯·特维德指出,在金融市场中,价格下跌产生精神压力,精神压力引起态度改变,这导致新的卖压,反过来又使价格进一步下跌,形成恶性循环,如果技术系统再存在缺陷,将会加速股市的快速下跌。1987年10月19日的美国股灾就是由系统设计问题、技术问题和人性弱点联合引爆的,当日暴跌23%! 5030亿美元市值瞬间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