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论
(2013-09-16 00:46:01)
标签:
损失乐趣段落很久我喜欢 |
分类: 书式生活 |
这样说,是因为在微博上我读到作家宁肯关于小说的说法,他说,昨与朋友聊中短篇与长篇写作感觉之不同,长篇需耐力,中短需想法。长篇的好处是一个东西可做很久,成为贯性,几年都知道干一件事。中短老要出想法,推陈出新,反而更折磨人。我很少写中短,就因想法不多,总觉可写的很少,逮着一个特别不容易,就愿长足。写长篇的是农民,每日下地,很古老。这样的做法虽然笨拙,但坚持下来,我也不清楚是不是能搞出一点名堂,这可不是说,一定得挣点名气,而是觉得小说在我写来能有点意思。你看,连这点自信我都没有。
诗人苇岸的同学、作家周新京则说,写长篇更像一个挖地道从监狱逃跑的犯人,写短篇和中篇则像钻细节空子从监狱层层防护中随机应变狡猾突围的犯人。反正都是不安分的犯人,表演给老实犯人看的。
温州作家马叙对此也有个类似的比喻,或许更为恰当一些:短篇小说是对生活的偷袭。但不管怎样,你看,小说写成这样,像我这样懒散的人,哪里能写得出来,不要说“偷袭”,就是直接去抢,也是不能办到的。但我喜欢读小说,读来读去,在不同的小说里穿行,却也还是有一种乐趣,我的意思是说,看小说时远比写小说要轻松的多,与其费劲地写了半天,别人读了也觉得没啥新意,倒不如干脆把精力放在阅读上,这当然是生活偷懒的方式,就好像我们习惯了一种生活,要再换一种,肯定从里到外,浑身都不大舒服。
其实,在早几年,也写过几篇好像是小说的东西,但不是很成功,那时候写小说正像懵懂少年,写小说的规则啦章法,一概不懂,只要把自己写高兴了就成。但那到底有几分可喜,确也是很难说的。虽然那些散篇零章后来结集成名为《小马过河》的集子,不过是为了纪念曾经做过的事情罢了。有时想想,或许是因对小说有了畏惧感,才导致不敢去碰小说写作,倒是觉得有时把这小说简化成一篇篇短文,也更好玩一些。
小说该从哪里出发,在我都是觉得很为难的事。在回忆曾写小说的岁月,还是真有些沧桑感,到底那时候只是玩玩,现在早已没了写小说的兴致,或许正是缺乏激情的生活,让笔无法落下来,成为一个词语、一个段落,一个小说……这虽有为小说辩解的成分,但我知道,有那么多优秀的小说要读,自己不写,也恐怕没什么大的损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