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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收费当说辞

(2013-04-18 21:25:08)
标签:

权利

前提

人类社会

故乡

刀刃

分类: 深圳商报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凤凰古城近日再度成为舆论焦点,问题虽然看似从免费到收费的变迁,这其实所反映的是我们对古城镇的保护态度如何,跟收费多少无多大关系。早年曾为凤凰古城规划出谋划策并推动其申报国家级景区的著名古城镇保护专家、上海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认为,收费本身不足为怪,关键看收了费之后,政府是否把钱都用在了刀刃上,是否切实保护了古城镇。在他看来,凤凰古城未来十年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高度商业化的冲击,古城本身亟待“做减法”,在未来,真的能做到这样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必要考察人类社会普遍对待古城镇的保护态度上,或许能看出我们对古城镇的保护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之所以这样说,在古代社会,城镇之保护并非是靠收费来获取的,至于国外,如日本、韩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的古城镇,一般不收费,这与国家的税收政策有很大关系。国外古城镇的做法是“因旅游过程中产生的总税收中,划分一部分给古城镇当地,而当地市政部门则利用这块税收进行运营和管理”。至于凤凰古城的收费,很显然跟这个大不一样,这其中所强调的是国内古城镇保护的“地方特色”吧。

不过,凤凰古城的经营模式是组建旅游开发公司,其中,公司占51%股权,凤凰县政府占49%。作为一种商业行为的投资,很显然在组建旅游开发公司时,就考虑到其盈利能力。同时,经营方还表示,错就错在一开始没有收费上。这样的说辞,是把凤凰古城的商业化进行有效的合理化。不过,这收费是否真的是合理,却似乎不属于其考虑的范围。这里所牵涉的恰恰是说明了我们对古建筑、古城镇开发的误区,好像一旦收了费,就能解决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阮仪三教授认为,收费合理,但要把费用用在刀刃上。这是否就能解决了古城的未来发展?这几年涉及古建筑、古文物、古城镇的保护,无一例外都是从商业化考虑,倒好像是这些东西无一例外是可以持续开发的文化项目一般。但仔细考虑这其中的逻辑,或发现这背后存在着许多玄机。如果照阮仪三所言,在文物保护当中,给保护对象分等级就是找托辞的话,那么,收费不过是实现古城商业化的托辞了。

倘若对这类古城镇、街区都进行收费的话,是否能更好地促进其获得更好的保护。这也是一个疑问。假若成都的宽窄巷子、锦里这样的街区像凤凰古城一样收费,是否能获得今天商业上的成功呢?因为人气的聚集,其商业的繁荣,在某种程度上比收费制来更得靠谱一些。针对凤凰古城,阮仪三坦承,将凤凰目前面临的问题归纳为古城镇“整容”过度,从事开发的旅游公司看似为当地财政做了极大贡献,实则片面拉动经济发展,损伤了凤凰的“精气神”。这是对凤凰古城最大的伤害。

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凤凰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沈从文笔下的凤凰是一个有魅力的地方。到了画家黄永玉这里,就成了“回不去的故乡”。这当中的演变是凤凰古城商业开发的介入,是打着保护古城的商业化。虽然我们承认凤凰古城需要进行商业运作,那也是在保护的前提下所进行的,而不是没有前提就进行过度的开发。

很显然,纠结在收费的多少,或是否收费的问题上,无助于解决凤凰古城所存在的问题。已经变得商业化的凤凰古城所采取的收费制,说白了跟古城保护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只不过是把地方政府和古城经营方将这种利润最大化罢了。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游客,是有拒绝去凤凰旅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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