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不能乱普法
(2014-06-29 20: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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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普法律师影视剧 |
分类: 律师评论 |
影视剧不能乱普法
剧中,身为禁毒队副队长的陈升,竟然和队长周大宏正儿八经地上演了车轮战,共同对付一个毒犯,而且还声称要耗死他。审讯过程中,更是出现了不让嫌疑人睡觉等逼供的方式。
而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而采取不让睡觉的方法,正是这一规定里禁止的方法之一,是刑讯逼供的一种方式,是违法的。
不知道公安部门的人看了这部给他们抹黑的电视剧会是什么感受,也不知道当时这部影视剧是怎么通过的审查,难道负责审查的专家里面,就没有一个法律专家吗?
而该台正在准备播出的另一部电视剧《金牌律师》更是有点离谱了,从预告片花里看,故事发生在上海,而双方律师竟然在法庭里走来走去的辩论!这种情形,在港剧里可以发生,因为人家是英美法系,跟咱们大陆的法律制度是明显不同的,在大陆,没有法官的允许,律师在法庭上是不允许做出任何行为的,甚至连发言都会被制止,更别说走来走去了。
艺术可以有所夸张,但像这种明显带有现实痕迹地影视剧,还是尊重起码的法律常识吧,别让人觉得都不像生活在大陆似的。而这些年,公众对法律,对司法机关,对律师的误解,恐怕这类影视剧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