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有票不卖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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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有票不卖是违法行为
最近,一位樊先生在新浪微博上报料,称自己在北京南站求人买火车票上车后发现,整个车厢里就三个人,直到下车时,车厢里也只有五个人。
对此,北京南站回应称是由于售票员业务不熟练,操作错误所致。对此解释,听起来感觉就像是在哄孩子呢。在春运已经开始,各种神仙都在想法弄票的情况下,一个车厢的票,绝大多数没卖出去,难道所有的售票员业务都不熟练?北京南站敢不敢公开到底是哪名或哪些售票员业务不熟练?到底是哪项操作不熟练?是进行了哪些具体的错误操作?如果没有这些信息的公开,恐怕,我们只能认为北京南站是在坑爹。
至于这些票为什么不卖,我倒觉得极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人情票,留来留去,留多了,结果最后没人买了。当然,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铁路部门的这种做法都是错误的,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而铁路部门有票不卖的行为,无疑就是拒绝像樊先生这样想买火车票的旅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且不说在消费者购票前,铁路部门在问题出现后,仍然不给消费者一个真实的解释,想靠一些荒唐的借口来搪塞过去,这种行为,是有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
铁路部门可以说是我国最大的垄断企业,亦官亦商,手中即有公权力,又有私权力,那可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恨的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对人家偏偏还没什么办法,明明知道人家在糊弄咱,咱还就拿人家没办法。
对于铁路部门的这种行为,我建议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是不是可以去调查调查?看看到底是什么回事。铁老大已经横了这么多年了,一点儿也不给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面子,不知道那两家是怎么想的,难道就真的被吓住了么?
依法治国早已写进了宪法,对于铁老大这种明显具有违法嫌疑的行为,难道我们真的就只能忍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