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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者辞退员工张恩源的合法性分析

(2012-01-30 20:12:14)
标签:

爱国者

开除

张恩源

汉骂

粗口

武汉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爱国者辞退员工张恩源的合法性分析

    爱国者员工张恩源因在网上爆粗口,对武汉和武汉人发表了一些看法,使用了较为激烈的言词,而遭到公司辞退。那么爱国者公司辞退张恩源的合法性在哪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情形外,爱国者如果想辞退张恩源,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就要支付赔偿金了。

那么,张恩源的行为,可以让爱国者将期辞退,而无须支付任何补偿吗?

这就要看爱国者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无规定,如果爱国者的规章制度对张恩源的这种行为,明确规定了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爱国者可以将张恩源辞退,而无须支付任何补偿。

但这里仍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爱国者的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以及公示的程序,如果爱国者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上述程序,仍然要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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