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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47)

(2011-01-04 15:26:26)
标签:

侵权行为

被告

法院

萝卜

文化

分类: 法律常识

四十六、邻居该到哪里去告老君呢?

刚刚和太白金星的官司有了希望,老君又迎来了另一场官司,原来,由于和邻居就房屋损失等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邻居声称要把老君送上萝卜王国的法院。

由于听过律师的解释,老君这次并不怎么害怕,觉得邻居就算告自己也得到天庭法院去,到天庭法院就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事了,时间长不说,费用还高,光来回差旅费就不是一笔小费用,所以老君就苦口婆心地和邻居讲道理,希望邻居能知难而退,再让让步。

没想到邻居哈哈一笑,对老君道:太上老君,你也太不了解萝卜王国的法律了!你以为告你还用去天庭法院吗?在这就能把你诉了!我提的赔偿条件一条也不能改,如果你不答应,咱就法庭上见!

老君听邻居这么一说,心里又没大有底了,只好再次求助于萝卜兄弟。

不用说,萝卜兄弟还是找律师。

有困惑,找律师。

律师告诉老君,他和邻居之间的这种诉讼,在法律上叫侵权之诉,根据法律规定,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在这个案件中,邻居可以选择在萝卜王国法院起诉。

老君一听律师的解释,傻了,看来这次不出点血是解决不了这事了,只好再去找邻居协商。最后,邻居的条件也降了降,条件是老君给他一颗仙丹,老君一咬牙,答应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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