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45)
(2010-12-28 1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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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老君放火罪蜘蛛精炼丹炉杂谈 |
分类: 法律常识 |
四十四、太上老君构成放火罪吗?
蜘蛛精七姐妹的事刚消停,萝卜兄弟所在的小区又发生了一件大新闻,事情是这样的:
话说这看上萝卜兄弟小区的不只有妖,还有仙,原来这太上老君也跟着蜘蛛精七姐妹来到了这小区。至于帮君为何会跟着蜘蛛精七姐妹来,大家都很纳闷,因为按说这老君应该不会和蜘蛛精七姐妹扯上什么关系才对。既然猜不出,咱就不猜了,反正老君是来了。
太上老君来了,伴着他来的肯定还有样东西,什么东西?炼丹炉!
再问个问题,炼丹炉是干什么的呢?
自然是用来炼仙丹的。
继续问个问题,炼仙丹的时候要做什么?
烧火。
最后一个问题,烧火可能会引起什么问题?
火灾。
恭喜你,答对了!
以上问题在老君同志的不懈努力之下根本不是问题,全部成为现实。
老君因为炼丹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不说,还把邻居的房子也给烧了,损失惨重。
邻居报了警,警察来了,老君同志被带走了。
有人说,老君这下惨了,恐怕构成放火罪了。
也有人说,不对,老君又不是故意的,最多就是赔偿邻居的损失。
有困惑,找律师。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要求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而太上老君显然不是故意要放火烧房子,他是要炼丹,只不过由于自己不小心,导致起火,并烧毁了邻居的房子,所以,老君并不构成放火罪,但老君肯定要被处以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邻居的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