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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2带来的法律问题

(2010-12-27 17:39:38)
标签:

非诚勿扰

消费者协会

电影院

工商部门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非诚勿扰2带来的法律问题

由冯小刚导演的《非诚勿扰2》正在全国各地,不,世界各地热映,影片获得了一致好评,票子自然也是大大地好。不过,最近从全国各地也传来了一点儿不和谐之音,当然,这种不和谐之音和冯导无关,原因是各地影院在播放影片前都插播广告,有的网友反映说广告长达20分钟。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消费者到电影院去看电影,花钱买票,两者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电影院应当如实向消费者说明电影前插播广告的问题,然后由消费者决定是否花钱买票。如果电影院事前没有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却在播放电影前插播广告,就属于违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作为个体的消费者,花了几十块钱去看电影,然后再费时费力费钱地去维权,显然很多人不会选择这么做,最多也就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发发牢骚,电影院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所以才肆无忌惮。

这个时候,就需要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工商部门以及作为消费者维权机构的消费者协会站出来,替消费者说话,如果这两者再保持沉默,消费者只能是默默忍受。

在这种事件中,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的不作为,会纵容商家不把消费者利益当一回儿事,只把挣钱放在第一位。而一种公平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光靠消费者自身的努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相关部门站出来为消费者撑腰。

非诚勿扰2中葛优饰演的秦奋对舒淇饰演的笑笑说“一辈子很短,我愿意和你将错就错”,这是一句求婚宣言。作为消费者,我们很想对相关部门说一句维权宣言“一辈子很短,请不要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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