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41)
(2010-11-24 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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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16周岁杂谈 |
分类: 法律常识 |
四十、小A萝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土行孙偷土事件以后,萝卜王国议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将偷土的行为也视为犯罪。土行孙得知这一消息后,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萝卜王国,另找好吃的土去了。
萝卜表弟和众邻居们终于放心了,现在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敢偷土了。虽然,目前土少了些,但还是够大家用,只是日子要过得紧张些了。
安静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但好景不长,又有萝卜报告说丢土了。
警察很重视,因为这是新法实施以后,第一次碰到这种案件,所以专门选了两名老警察负责这件案子。
两名警察一开始怀疑是土行孙又来搞鬼,但经过调查以后,排除了他的嫌疑,原来土行孙已经跑到一个叫土球的地方找土吃去了,那里的土是真正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近小区也没有来过什么特殊人员,而且神仙妖怪当中,除了土行孙之外,好像也没人再好这口了。
警察最后只好用了最笨的办法--蹲守,寄希望于偷土的小贼再次出现。
办法虽然笨,但还真管用,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俩警察把正在专心作业的小贼当场抓获。后来大家一看,这小贼不是别人,正是小A萝。
原来这小A萝从小就是娇生惯养,从没吃过什么苦,前段时间土行孙打工挣土的时候,他卖的最多,整天喊土行孙来给他松土、按摩,天天享受,结果可想而知,他的土卖的最多,都快见底了。
现在没办法,自己不够吃的了,大家又都不卖,他只好偷了。
众萝卜们这次更是生气,没想到贼竟出在自己小区里面,一致要求警察严惩小A萝。
警察也表示要严惩,但到了下午,小A萝却被放了回来。
众人彻底被激怒了,一起涌到警察局要说法。
警察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小A萝今年才15岁,未满16岁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没法追究他的责任,已经通报学校和居委会,对其严加管教,并告诉了他的母亲,要定期到警察局汇报小A萝的情况。
众萝卜们也不知道警察说得对不对。
有困惑,找律师。
律师解释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确实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像小A萝这样已满15周岁的,只在触犯极少数罪名的情况下,才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罪名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盗窃罪是不包括在内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