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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和360在挑战法律权威,损害消费者权益

(2010-11-04 10:09:35)
标签:

腾讯qq

奇虎360

消费者

法律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QQ360在挑战法律权威,损害消费者权益

    QQ360之争越来越激烈,之前双方无论是口水战还是窗口战,对用户的影响都不是太大,可是如今两家却开始绑架消费者,先是QQ昨天晚上强行要求用户卸载360,否则拒绝提供服务,接着是360号召用户暂停使用QQ

到了这里,双方就已经超越了正常商业竞争的范畴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他们所采用的手段都是在挑战法律权威,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项权利被称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任何经营者都不得侵犯,可是我们看到QQ360的做法都违反了这一规定,都在强迫消费者作出选择,强迫消费者帮助他们打击对手。

此外,两家的做法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两家的做法明显有违商业道德,作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两个重要成员,QQ360现在的做法不但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让其他企业和公众看了笑话。

两家的种种做法还涉嫌违反《合同法》等法律,可以说两家之争包含了太多的不光彩。

而实际上,两家目前的做法已经严重侵犯到消费者的权益,导致消费者面临两难选择,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可是QQ360并没有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想的不是如何避免给用户带来不便,想的是如何利用自己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打败对手,消费者无奈被绑上了两家的战车。

竞争是经营者之间的事,有竞争是好事,但是两家目前的做法已经超越了正常商业竞争的范畴,都在采用非常下流甚至无耻地手段。两家经营者都一点没有负责任企业的形象,都表现出了一股为了利益,为了打跨对手不择手段的劲头。

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经济主体之一的经营者,必须尊重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办事。我们很难相信一个不尊重的法律的经营者会尊重消费者的权益。至于他们高喊着为了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就权当一听吧,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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