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12)
(2010-10-18 0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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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法律杂谈 |
分类: 法律常识 |
十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萝卜兄弟为了给媳妇萝卜姑娘买车,签了购车合同,交了2000元定金,可是等到付款提车的时候,问题来了,萝卜公司有一笔生意亏本了,资金周转困难,萝卜兄弟把家里的钱都暂时借给公司用了,所以到了提车的时候,拿不出钱来了。车行是一天一个电话催,让萝卜兄弟去付款。萝卜兄弟听着电话里售车小姑娘甜甜的声音,心里那个痒啊!萝卜兄弟心想,这回看来要栽,要在小姑娘面前丢面子了。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眼看公司一时半会是抽不出钱来,萝卜兄弟只得和售车小姑娘实话实说了,小姑娘一听,当时就不高兴了,当听到萝卜兄弟还要退定金时,小姑娘说了句“我做不了主”,就把电话挂了。
萝卜兄弟知道自己理亏,可是那2000块钱也不能不要啊,尤其是现在正值困难的时候,2000块钱也有大用处,要回来可以买个礼物给媳妇,向媳妇道个歉,赔个不是。媳妇一高兴,没准就不会提买车这事了。
萝卜兄弟见小姑娘不搭理他了,只好挑了一天,自己开车到了车行,找到车行经理,说明来意。车行经理看合同后,对萝卜兄弟说,这个定金不能退,不然我没法向公司老总交待。
萝卜兄弟又和车行经理交涉了半天,但车行经理就是不同意,说不退是有法律依据的,萝卜如果不信,可以去法院起诉。
车行经理说得对吗?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债权担保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在不履行约定义务时,不得要求退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在不履行约定义务时,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萝卜兄弟不履行购车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无权要回定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经常碰到另外一个读音一样,写法却不一样的词――订金。这个“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呢?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债权担保的功能,因此不适用定金的规则。当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时,并不会丧失要回订金的权利,但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同样,接受订金的一方在违约时,也不用双倍返还订金,只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了。
因此,大家在平时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两个词的区别,在交付钱款后,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给的收据上写的是什么,这两个词的意思可是有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