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老师,老师就罢教?
(2010-10-09 1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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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教育教学北海小学打老师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学生打老师,老师就罢教?
最近长春的北海小学发生了一件挺轰动的事:一名5年级小学生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后,竟将班主任老师打倒,事后,一直没有老师愿意给该班上课。8日6时,30多位学生家长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门口要求班级复课,经过近3个小时的等候,校方最终同意更换班主任,并恢复上课(以上摘自媒体报道)。
对于事发原因和过程,报道中也给了两种版本,一说是因为学生上课时说话,被老师批评,就打了教师。另一说是学生找老师要试卷,老师不给,发生争吵,后老师带着学生挨个班级“示众”,要求学生道歉,学生遂打了教师。
无论是哪一种版本,学生打老师,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老师们和学校遂后的反应,我认为,也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和老师们因为一名学生的过错,就不给整个班级的学生上课,直接违反了上述“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是违法的。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和老师们的做法直接侵犯了班级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其不能享受到与其他班学生同样的受教育权利,是对学生权益的侵犯。我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贯应当“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因此,老师们罢教的行为还违反了教师法的上述规定。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老师们和学校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于犯错的学生,依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学生殴打老师严重,老师完全可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如果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则依法处罚;如果学生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则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如何,这些处罚都只能针对犯错的学生一人,绝不能殃及到其他学生。
做为老师,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如果遇到事情,不是通过合法、合理的理性方式处理,而是采用这种情绪化的方式,殃及无辜学生,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