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我来出一招!
(2010-07-08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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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政策矿领导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我来出一招!
国务院在昨天召开常务会议,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国务院的这个意见无疑是非常好的,非常人性化(当然,是对于工人来说,对于煤矿领导就未必了),但关键是怎么落实的问题。
实际上,这些年来,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提出或制定出了非常好的政策,来关怀和帮助弱势群体,这个政策也不例外,对于煤矿工人的安全是非常好的保障。因为煤矿领导要亲自下井,估计他们肯定会加强煤矿的安全建设,以保住他们自己的命,这样,煤矿工人也就可以从中受益了。
但是,由于国家在出台政策时,往往做不到非常具体,没有具有的落实措施,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对于国务院的这一项政策,我也担心有的煤矿领导会想出各种对策来,比如,找个考勤录,在事后或事先签上字,就说某某领导带队下井了,而实际上,那位领导很可能是坐在办公室里签完字,然后找地方洗脚去了。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我建议在具体实施上再加上一条:煤矿领导带队下井过程全程录像,然后交到安监局备案,由安监局派人抽查,一旦发现了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免职,并禁止再进入相关行业。造成事故,构成刑事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么做,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成本,但这点钱,我想对于财大气粗的煤矿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和成千上万矿工的生命比起来,更算不了什么。
希望安监局在落实国务院政策的时候能够采纳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