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机关实行错日工作制的建议
(2010-04-25 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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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错日工作制委托人公众律师杂谈 |
分类: 公益 |
关于国家机关实行错日工作制的建议
青岛代宝义律师
由于本人的工作性质,日常工作中免不了和国家机关打交道,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等等,对于我来说,目前的工作制并无影响,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我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办理这些事情。但是对于我的一些委托人来说,我发现目前的工作制,给他们带来了不少麻烦。
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国家机关目前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每周工作五天。对于不少公众来说,想到国家机关办事,就必须请假。由于每个人的工作性质不同,有的人请假相对容易,有的人请假则比较困难,即便请下假来,可能也要被扣掉部分工资。因此,我的不少委托人因为工作原因,耽误了本来应该立即办的事,特别是在诉讼中,很多委托人相当无奈。
因此,我建议国家机关实行错日工作制,改为每周二至周六工作,每周日和周一休息。这样,不少一个周只能休周日一天的公众,就可以利用周日当天去国家机关办理事情,方便了公众,又不影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休息,只是调整了下休息时间。同时,对于一些交通比较拥堵的城市,还可以缓解周一的上班高峰。
当然,这中间可能会牵扯到部分信仰基督教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影响他们做礼拜。我觉得,对于这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允许他们调休,以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
对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也可以参照本建议实施,因为公众也要到他们那里办理许多事情。
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我觉得增加工作日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但是我还是想说一个我从读者杂志上看到的事,说是韩国一名公务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天都是从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下九点下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来没变过。当然,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实行不了那种制度,但是,在现实中稍作变通,以方便公众,我觉得应该是可行的。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先选择一个地区做试点,看效果再决定是否推广到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