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代宝义律师简介

(2009-07-17 09:46:32)
标签:

青岛

律师

代宝义

铁道部

报道

代宝义 律师    执业证号:13702200910621753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鲁东大学        物理学学士

   专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

   外语水平

◇英语六级

   工作经历

20077月——2007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A股上市公司)    法务专员

200712月至今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青岛)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

◇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公司事务(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债务清偿等)

◇婚姻

   荣誉

2008年,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8年,诚功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

◇2009年,青岛市城阳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9年,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员

   主要业绩

  代宝义律师擅长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担任青岛有线电视网络中心、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青岛广电中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贝蒙特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龙泰天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帝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工作方面形成一套系统、专业的服务方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等数十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代宝义律师近年来在《上海法治报》、《青岛财经日报》等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其中赵本山《小品捐助中的法律问题》被网易等多家网站转载,《马三墨镜女无免责理由》被《北京晨报》、《武汉晚报》、《中国网》、《中国日报》网站、新浪网等国内数十家媒体转载。《南方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多次引用代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看法。

2010年,代宝义律师给铁道部发去《法律建议函》,建议铁道部停止在动车的杂志上变相为香烟做广告,建议得到采纳,铁道部收回当期所有杂志并处分相关责任人,青岛电视台、青岛早报均给予报道。

   联系方式:

  手机:13589222787  

  电话: 0532-66796367—8011

  传真: 0532—81100148

E-mail:dbylawyer@126.co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