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还是政府的直属部门
(2008-08-04 18: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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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院院长国家机构一把手县委书记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安徽砀山的名气一下子大了起来,因为成立了一个两风办,查了不少实权部门,平常没人敢查的部门有人敢查了,没人敢惹的部门有人敢惹了,获得老百姓的普遍好评。详细报道见http://news.sina.com.cn/c/2008-08-04/081816056574.shtml 。可是,从这则新闻里,我也看到两个问题。
二、这种运动式的治理能长久吗?
两风办只是一个临时机构,不是常设机构。我们担心的是,如果有一天,这个机构不存在了,或者县委书记不再担任组长了,这个机构恐怕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了。运动式的治理,恐怕只能起到雨过地皮湿的作用。还有,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存在很多有监督权的机构,如人大,如检察院,如行政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为何他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要靠临时成立一个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两风办来解决监督问题?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些监督机构的失职?
运动式的治理,说到底还是人治,要靠关键人物的支持才能发挥作用,人走了,政也息了,接下来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只是又步入了下一个循环,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一种常态的、持久的监督才是解决问题之道,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国家的治理才能走上正常化、法治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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