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而非平抑
为什么是稳定房价而非平抑房价?一则,目前的房价最终确定,还是依据市场需求;限价也是权宜之计,且不符合市场化取向改革要求。反向的一个支持性依据是:降价,如广州降了几百元,但于事无补,因为买得起的消费,买不起的消费中间已经断档。只有补充消费品才能有效理清市场,降价说才有着落。另外,开发成本的历史性清理与有增无减,纯粹降价会导致房地产业的暴动。从经济的整体性平抑而言,保持稳定的房地产业是必要的。
二、分类供应分类进行交易管制而非降房价
什么是分类供应呢?一是从用地性质进行规定,高级商品房开发/普通商品房开发/保障用房开发/低保房开发由用地性质进行规定;据城市功能与规划中长期要求重新对城市存量地与新增地进行统一分类,结合目标调整用途与规划建设条件,以在一个不长的时间内从源头对商品及保障用房供应进行科学分类供应。
什么是分类交易控制呢?指不按目前试行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交易按理程序与实施准则,改按:多套用房交易控制/自住房交易管理/新房开发结构及定价指导/商品房交易管制,尤其是信息监管/土地利用程度与利用情况监管及管制。如对自住房换购交易应该从宽,而多套住房交易则从紧;历史用地从宽从快,新增用地从紧并做必要的开发周期限制。
三、分区域制订城市住房调控实施管理条例而非统一降房价或统一实施什么大限小限与商品房面积结构。
任先生为什么一石击起千重浪呢?任先生没错,他所从事开发的区域与他城市有不同,如武汉,九十平米的要求早几年便是营销中介策划的重大内容之一,因为这个城市对紧凑住房的一次置业需求非常旺盛;但挤进北京的一次置业购买力与武汉水平相差很大,多一到二个房间未为不可,再说作为一国之都,方便点的住房应该是有市场的。
房产品本身就是区域性特征明显的东西,不可强行一致。如山西太原,舒适住房基础上做紧凑一点是最大卖点,规定九十平米反而不得反应;又如广西南宁,舒适住房在郊区环境好的地方可以大行其道,中心城区不用做限制也自然会围绕紧凑做文章;再如东兴,这个小城的无论何种住房开发,其投资功能异常显著,九十平的限制一点意义也没有,反而是地价倒是可以一理。
四、坐镇地方而不是端坐中央
不客气说,建设部对地方房价只存在感性认识。统计的结果也是抽样的抽样。真要解决住房问题,城调队必须下基层。
其一,各地地价是否合理,地租收益是否财政纳入?
其二,各地存量及增量地是否合理配置并有统一规划?
其三,各地存量房及增量房是否合理统计并进行真实记录,如何指导他们进行有步骤的消化?
其四,各种指数如何科学确定边界,各种均价口径是否统一,各类城市的价格与需求背离的程度如何,……
五、有房住比降房价有意义得多
老百姓怨言在于没房住,降价也照样许多人没房住,更何况诸多措施是限制购买或增加购买成本的。降房价是网民的专利。
有房住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增加消费力让有些人能受惠从而进入低中档商品房市场;二是确保保障住房有效落实并供应到该去的地方;三是控制保障住房的建设程序,从资金/用地/建设者/购买者/流通几个方面对保障用房中的交易部分进行有效管理,对廉租部分则由政府进行管理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