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董老师说,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发生了改变。
看看国家有没有具体的宏观调控思路?
几年前的法律与法规,零散的,还有两部门互相打架的事;
零五年开始的,几条,除了纳入税收、金融、部门管理几部分外,没有新意,并没有详细的执行标准,弄的大家手足无措。
现在人们才觉得副总理的讲话有条理了,誉之为“调控思路发生改变”,
我的理解是,调控思路有无,首先看你对市场情况的客观把握、并由此得出必要的结论,再组织专班进行调查论证,再后才是提出宏观调整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检验,然后上升为法规或法令条例等,再经过市场的洗礼,上升为法律或法规,产生系统调整体系。
按此标准,显然目前的调控不具备具体思路。
如果说有思路,也停留在宏观层面:
1、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2、知道仅靠建设部或国土部或金融管理部门没有用,得组织起来进行统一调整;
3、如同董先生自己说的,国家对本质问题还没摸清楚就开始动刀,现在因为七嘴八舌终于弄明白了;
4、将房地产体系中的主体,开发商、买家、投资人、投机人、信息介绍人(中介,媒体,专家,官员)、材料及服务供应商(土地、建安用料、建筑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监管机构;房地产体系中的客体即市场,放在一个系统中考虑,由各个击破、分而治之转向放在一个篮子里调节。
判断有无思路主要看措施及实施力度与效果,现在讲的思路改变不外是一种建议,提醒,善意的批评罢。
好歹由副总理牵头管这个事,说明国家下大力气抓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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