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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房地产的二零零陆(三)

(2007-01-30 17:49:35)

税费改革

(1) 06年底至07年上半年对房屋交易中介进行整顿,主要内容是交易收费与交易税费;

(2) 全面营业税政策对高档及短期投机型购房起遏制作用;

(3) 进一步调整个税政策,目前仅实施的是起征点,预期会增加个税征税对象及税基,重要一环在税基的明确化将对投资/投机型购房进行调控;

(4) 反洗钱法实施成为灰色的双刃剑。

宏观利市

(1)   问责制度化是近期中央对地方政府前几年的垄断进行强制管理的信号之一。

(2)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此举主要针对地方政府,意在遏制地方用地冲动。

(3)   外资从禁止到初步准入,预期至零八年将全面准入。

(4)   武汉城市圈正式启动对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起促进作用。其中武汉外环全面贯通/武汉与周边八市的实质性资源互动共享/人才标准在华中地区的统一/中部开发再次纳入和谐社会建设重要议程等将促进房地产向更好更快方向发展。

其它关键词如:

其一,城市土地供应将统一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成本上涨,工业用地逐步实施招拍挂;

其二,土地收益及使用,由统收统支变为收支两条线,不再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

其三,集资建房向利润开发挑战,影响波及国内主流城市;

其四,提高土地规费标准及投资人自身风险抵押标准与额度;

其五,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规定缓冲期为两年,已在各大城市开始实施,第一年为延续开发;第二年为强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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