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记念》——鲁迅。昨日情人节,忽然想到了这篇文章。原本精心安排的一场演出,最终无疾而终。好在得到消息比较早,不至于一个人在台上秀一场独白。
记得前几天,和老B还有安子一起喝酒,六两白酒一瓶啤酒,已经能让我醉得不成样子。虽然脑子似乎清醒,但寸步难行。迷乱中,我不知道我喊出了什么,只记得当时有一种解脱感。2008年如此美好,特别是年底,但09年初,一切却转变了许多许多。
忘了吧,放了吧,算了吧。其实很难找到一种唯一的“记念方式”,只能是半睡半醒地安慰自己。情人节其实唯一的活动就是帮老B收拾东西,把他送回南京。临走之前,和他聊了很多。他说:“你所遇到的一切,别人并没有什么责任,而是你自己愿意。”或许他说得有一定道理,但我宁愿坚持自己的理由,从幻想中醒来——“我最在意的东西,恰恰是她最不在意的,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谈下去呢?”
记得姥爷曾经写过“如果我爱的人已经不爱我了,那么她尽可以去爱她的所爱。无论她把身体或者灵魂交给天使或者魔鬼,都是她自己的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大意)
为了忘却,姥爷在和萧红分手后选择了结婚。但在萧红死前,曾无依无靠的时候言道“如果这时候萧军在重庆,给他拍个电报,他一定会赶来救我吧!”
我相信如果那时候姥爷真的收到了电报,一定会去救萧红的,甚至可能把妻儿放在一边。因为如果是我,我想我一定会去。但救了之后又如何,恐怕依然还是应该回家过日子吧!曾经所憧憬的美好或许已经不再,而做人不仅仅需要情感,更需要责任!
爱过、依然爱、永远爱……但我必须去忘却,记念一下过去这些天的这些日子吧。
ps:梦醒回归,戏剧公敌重现,专杀大腕和艺术家,痛批恶捧恶炒,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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