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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还特地穿插了几篇小说在里面,尽管是小说,体裁依旧是书信,很简单,复杂是理论家们干的事,我是农村人,喜欢朴实的事物多一些。我认为人类最好的核心的内容应该是简单。
这本书的亮点仅在于真诚和简单。多年来,我的写作一直是这样,爱恨就在一瞬间,不修边幅,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我写得东西,能让读者一目了然。我从小就生活在皖南乡下,农村生活给予了我太多,做人和写作都一样,开门见山。我讨厌虚头巴脑的东西。
写作态度上,我很欣赏《幼学琼林》里一句话:斯世清浊,全赖吾辈激扬。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我不认为自己写的东西就牛逼,也不奢望自己将来会有多大影响力。生活方式上,我羡慕海明威,他一生经历非凡,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经历过两次坠机,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后用一根双膛散弹枪崩掉了自己半个脑袋,但他的诺贝尔授奖词却十分文艺: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单的旅行。
作品气质上,我喜欢格雷厄姆·格林,据说这人大半辈子住在妓院里,一生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却被诺贝尔提名22次。对外公开的一句话豪气干云——我就是我的书。牛逼的让人接受不了,我以后也得这样。
我原本就不知文学为何物,只是偶尔写点东西,也很少为外界所知。因为无聊我才接触互联网,最开始是混腾讯聊天室,用一些比较惊艳的语句泡妞,一些原生态的措辞骂人,接触过很多骨灰级网民。骂了大半年,才发现这样骂下去也不是事,就把写东西这个爱好重新捡起来。
以前我们都说港台文化对中国青少年的毒害很大,现在觉得互联网文学对民众的杀伤力更大。或许是人们活得太麻木了,需要醉生梦死的元素。我的中学乃至整个青春期,都以自我为中心,特能把自己当回事,但内心又比较尴尬,因为很多东西都似懂非懂,但又觉得自己特别有主意,觉得天也不高,地也不厚,放眼天下也不过如此的那种感觉,很无耻,也很嚣张,放电视剧里导演不会让我活两集。
我喜欢观察小市民,在我看来,中国的小市民恰恰是有真情的,我经常跟朋友们开玩笑,我说中国最后的情义遗留在农村。你看影视作品里那些哭得稀里哗啦的演员,那些衣冠楚楚出现在各种精英论坛里的人,他们活得一点都不真诚。
有人说我喜欢在书里插科打诨,有时候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点过。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物都显得太正式,太那么回事了,但事物的本身不是那样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有敬畏,有仪式感,但你如果处处都强调,那才是真的贫。王朔早年的一些作品,对此现象做过注解的。像顽主,还有编辑部的故事,看上去很贫,实际上是对我们平时衣冠楚楚的伪生活的一种反讽。
还有不少人问我,通过写作搞了多少良家妇女,一碰到这样的问题我就头疼。但我又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事,我觉得写作的人大部分其实是闷骚,生活中特别传统,特别循规蹈矩,他们是不会花的,真得花就不会写东西了,这是一种规律,跟内分泌无关。
进城之前,我很少主动选择去写作,我的写作是这样的,如果有冲动,很可能一个小时我能写几千字,如果没有原动力,我一个字也写不出。但问题是后来我又进了一家都市报,报社领导下任务了,今天写什么,明天写什么,那段时间我真痛苦死了,有次开会听说,×××对着一条板凳能写七八千字,当时我都吓傻了。
我后来写的新闻稿,专访稿,专栏稿等,都是被职业逼的,一开始感到新鲜,写久了就不行,我的性格很浮躁,从没想过这辈子要靠写作吃饭,我农村老家的朋友,没有一个会写作的,我曾经尝试着发展几个发小跟我一块写,但都被他们所拒绝。即使我现在生活在城里,我身边的朋友,大多数也都不爱看书。他们的精神文明是影视、棋牌、饭局、项目、产业加什么的。
高端点的就是一帮子文人选个好日子扎堆,你今天给我写篇评论,我明天给你做个报道,后天我们一起开个研讨会,大后天在朋友圈轮番刷屏,至于大众,他们是难以顾及的,说白了,那么变态的文化吧,想要多方面顾及也难,大众又不是傻逼,于是文学成为某些人自娱自乐的小圈子文化。
这些年下来,我陆续出版了一些作品,有小说,有散文,也有小说和散文掺杂在一起出的合集。但我从没说过今天我要突破什么,明天我要达到哪里,我写的第一部小说其实相当于我少年时代的一段经历。我几乎没做任何加工就写完了,那是我自己的事,个人的事,跟文学需要怎样去表达没有半毛钱关系。
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个随时可以到达的事情,如果我某阶段的生活充满坎坷,而且受到的伤害比得到的爱更多,我就会调转枪口来认真写一写,我的伤害是怎样受到的,得到的爱基本上只字不提。很多这样的作品被书商和市场称之为酷。市场需要血淋漓的元素,以满足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读者的猎奇心。
以前我也一直这样干,乐此不彼,但经历过一些事情后,现在我感到很羞愧,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的写作很无聊。尘世熙熙,很多人跟我一样,没有高贵的功名,也没有风云的事业,我以前也不甘心,现在多少放下一些,于是有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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