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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

(2016-01-11 13:18:02)
标签:

杂谈

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这两天,手机和电脑上被快播案给刷屏了,各种各样的评论满天飞,令人目不暇接。因为没有看庭审记录,在判决之前也不想妄议是否有罪,只想就面对新媒体司法人员究竟该怎么办的问题,说一点个人看法。

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出现使我们这个社会前所未有的开放、透明。地球真正成为一个村落。任何事情只需十几分钟就可传遍全世界。于是,过去关在法庭里封闭式进行的诉讼变得越来越开放。即便在美国这样开放、透明的社会都没有的法庭电视直播和微博直播,在中国也司空见惯了。诉讼透明化首先对案件的质量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犯罪要件是否齐全,定罪量刑是否准确,不仅要经受律师的质询,更要经受全社会舆论的讨论。如果我们的案件质量出现问题,哪怕是一点点程序的瑕疵,都会被无限放大。有人会说,这是吹毛求疵。其实吹毛求疵就是舆论的本质。我们每年起诉、判决几万件刑事案件,99.99%都是准确的,但只要有一件是冤案,那就前功尽弃。因为那是一件百分之百的冤案。所以,不能因为舆论的苛求而放松对我们自己的要求,而应该努力追求每一个案件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量刑准确。只有案件准确无误,才能在法庭和舆论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在法庭上取得胜诉,仅有案件质量还不够,还需要公诉人具有强大的指控和辩论能力。前者意味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水平,后者则需要灵活的语言表达手段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二者不可偏废。

这几年看过不少公诉人培训和比赛,总觉得过于注重法律知识的较量,而忽略了知识渊博的养成。我们不少年轻的公诉人法条倒背如流,但是知识面很窄,除了法律,很少了解其他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殊不知刑事案件往往是各种社会、经济、亲情关系的反映,牵涉到很多我们所不熟知的知识。我们唯有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清醒地判断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比如快播案,如果我们对涉及的互联网视频点播技术和现状不了如指掌,我们就不可能在法庭上胜诉。
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旁听过庭审的朋友都知道,仅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水平,还不能保证你在法庭上胜诉,你还必须嘴皮子利索。这嘴皮子利索一方面是语言表达流畅,另一方面是逻辑推理严密。如今各类论辩比赛很多,公诉人们在赛场上叱咤风云,侃侃而谈,甚为好看,但是在法庭上的实战能力却并不乐观。这个原因主要是公诉人在明里,而辩护人在暗里;公诉人的所有材料辩护人都可以看到,而辩护人的观点公诉人却不甚了了;公诉人在法庭上全面防守,而辩护人则只需从一个点进攻即可。法庭对于公诉人而言,要求更高。如果没有高超的论辩水平、语言技巧和应变能力,公诉人难以在法庭上取胜。
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在提高案件质量和公诉能力之余,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那就是敢于和善于引导舆论。新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面前都有一个话筒,都可以对全世界发言。没有一个人能够制止别人发言。与其抱怨舆论的误导,不如挺身而出站出来,引导舆论正确理解法律,正确认识案件。习惯了封闭式诉讼的司法人员往往不知道怎么对媒体讲话。一旦媒体误解法律,误导舆论,很多司法人员不知道站出来指出错误,而只是一味躲避,导致错误舆论甚嚣尘上,对司法形成巨大压力。既然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那么司法人员也有诠释法律、维护正义的责任。在误解和指责刚起的时候,我们就要及时发言,指出误解之处,批判错误观点,避免混淆视听。仅仅抱怨是完全不够的,敢于站出来才能澄清事实。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营造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只有靠我们自己。只有网络舆论场上有更多的敢于说话的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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