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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第一,在互联网建设中重购置轻应用的倾向依旧很严重。不少领导并不是真正感觉到了互联网的重要,而是条件反射般地贯彻上级意图或者赶办公信息化、自动化的潮流,所以只顾拼命买器材装备,而忽视了充分发挥技术装备器材的作用,导致大量器材闲置,浪费现象严重。比如我们的办公室里都放着3台电脑,分别是涉密机、非涉密机以及连接互联网的手提电脑,有的同志甚至有4台电脑。有这个必要么?我曾经问管这事的负责人:即便主机要分开,显示器是否也一定要分开呢?他无奈地告诉我:上面这样规定,只好这样办。比如曾经发过一个保密U盘,价格据说是市售U盘的10倍多,是否有效保密不知道,反正所有人都是丢在抽屉里一次都没用。比如各个行业的专线网络都有着不小的带宽,但是网络上跑的数据量一般都很少。如此打着各种名头的浪费比比皆是。

第三,互联网真正融入每一个行业没有真正破局。类似“懂网络的不懂检察,懂检察的不懂网络”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很多地方只是把互联网
当做一个口号,更多的是东拼西凑式的网络应用,缺少具有创新意义、贴近工作实际的网络应用,自然就没有很高的效能,推广起来也就难了。就检察机关而言,目前也只是模仿的初级阶段,亟需摸出真正适合自己的网络发展道路。

总之,互联网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而且还将改变我们的未来。互联网建设不会简单容易,不会一帆风顺,不能草率着急,需要科学的态度,实实在在地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