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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贾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的《秦腔》、《带灯》我都认真地读过。据他自己说,写作《老生》的过程异常滞涩,曾经三次中断,直到第四次才写成。他是把《老生》当做自己的历史和命运来写的。在唱师的身上,你可以明显地看到老贾的影子。所以,他选择《老生》参加第九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而不是评价很高的《带灯》、《古炉》。
但是,我却想唱点反调。虽然我也认为《老生》写的很好,一如既往地生动展现了过去的国情、世情、民情,既好看好玩,又深沉厚重,但是相比较于《带灯》,《老生》缺少文学的典型性,而更多概念的肤浅表达。
老贾在书的后记里表示,写作《老生》的动机是对过去的反思。他说道,“能想的能讲的已差不多都写在了我以往的书里,而不愿想不愿讲的,到我年龄花甲了,却怎能不想不讲啊?!”于是,他整日抽着烟卷,不屈不挠历经三年才写成这部小说。我想,恐怕正因为如此,《老生》里文学性被削弱了。
全书讲了4个故事,其中第一个关于秦岭游击队的故事最精彩,是我看到的讲述那个年代故事的最棒的作品,情节、人物、语言俱佳。但是后面3个故事却越来越差,虽然里面不乏精彩的细节,但依旧有些苍白,明显看出作者强烈的评价历史的欲望。最后那段关于瘟疫的描述更是洋溢着强烈的活报剧的色彩。我以为,小说应该用人物和故事讲述历史,具有强烈典型意义的人物是小说的灵魂。小说家的评判应该隐藏在人物的背后,而不应该走到人物的前面。在这一点上,《带灯》就要好得多。老贾笔下的带灯是一个栩栩如生的农村基层干部形象,既有强烈的个性,又有普遍的典型意义。她所经历的故事既生动又真实,每一个到过农村的人都会有强烈的同感。在带灯的身上,老贾注入了自己的全部感情,展示了自己的理想和困惑,这个展示流利自然,毫无生涩之感。所以,我奇怪,老贾怎么会选择《老生》而不是《带灯》参评茅盾文学奖呢?
这里我想谈一个写作如何用力的问题。很多作家,当他用平常之心来写作时,能写出非常精彩的作品。而当他刻意要写一部史诗和巨作时,他往往会失败。余华写《活着》,用福贵的一生写出了中国的几十年历史,写出了人活着的意义,获得满堂彩。接着他写《兄弟》,想用李光头和宋钢兄弟的故事再写中国的那段历史,但是因为欲望太强,用力过猛,人物的标签化色彩过于浓厚,效果就差多了。《老生》亦如此。因为年已花甲,曾经的历史,六十年的命运,如今急于讲出来,于是,用力过猛,使故事和人物带上标签化的色彩,丧失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适得其反。这是我觉得非常遗憾的。所以,我不看好《老生》获得茅盾文学奖。
这些,只是我看完《老生》之后的直观感觉,未必准确,期待朋友们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