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几篇文章里,我们讨论过,IPTV现在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都只是其中的几个点而已。要真正拨开迷雾,看清隐藏在背后的本质,我们不妨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看IPTV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关键点又在哪里,到底什么样的模式才是最适合业务发展的模式。
由于画图不方便,我就用文字简单示意一下:
图:IPTV价值链构成
IPTV用户
分销渠道商
内容提供商——IPTV运营商 ——监管机构
IPTV业务平台和终端提供商 宽带网络提供商
硬件商
软件商
在这个图里我们可以看到,要想把IPTV做起来,有几个最基本的要素:一、宽带网络,二、IPTV平台和终端,三、内容提供商,四、IPTV运营商。鉴于国内的环境,还有一个特殊的参与者:监管者。从另外一个角度,从价值分配的角度来说,谁拥有这些资源,谁就在价值链中有分配价值的可能。
在这里,我不得不先解释一个概念:合作竞争。我们说任何一个商业运作都是合作和竞争的综合体,合作是为了创造价值,而竞争是为了分配价值,从而更好的创造价值。就好像世界是战争与和平的综合体,和平是创造世界,而战争是重新分配世界。但是,在不同的阶段,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在业务发展初期,是合作为主;市场做大以后,价值分配不可忽视。
在IPTV价值链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在业务发展初期是价值链各参与者都把自己的资源贡献出来;同时,在分配价值时,各参与者按照自己的资源提供情况进行价值分配。
下面我们就来一一分析:
一、宽带网络。IPTV如果没有宽带网络的支持根本就无从谈起(以电视机为终端的IPTV的出现,也正是托了有线网络无法支撑数字电视的互动的福。)。而现在我们环顾四周,谁有覆盖至家庭和社区的宽带网络,只有电信运营商了。——有线网络虽然覆盖面甚至更广,但是无法传输IP包;如果电力上网能够解决网络不稳定的问题也将是不错的选择。
二、IPTV平台和终端。宽带网络只是解决了IP数据包的传输和承载,基于电视机为终端的IPTV还需IPTV平台和终端的支持。系统平台将是一笔较大的投资,而终端才是真正麻烦所在,终端不光需要投资,还需要将其交至用户的手中。——当然,以互联网软终端为终端的互动电视则好得多。——从这个角度来看,具备这个实力,包括资本实力和分销实力,就只有电信运营商和部分IPTV牌照持有者,但电信运营商占明显优势。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在IPTV开展得好的两个省市:上海和哈尔滨,上海主要是上海电信投资(上海文广虽然在终端上也有一些投资,但不多),很轻松;而哈尔滨是上海文广投资的,就很吃力,不得不把UT拉进来(——当然,没准UT也正有此意)。
三、内容提供商。由于国内的环境,在视听内容上,只有IPTV牌照持有者才有资格成为IPTV的内容提供商。当然,在非视听内容,这一条件则放宽很多。从业务未来的发展来看,这一环节的参与者会是最多,成长也会最快。但是IPTV始终还将是以视听内容为主,毕竟是基于TV终端的业务,特别是在业务发展初期,因此,IPTV牌照持有者成为了价值链中很重要的一环。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监管者。通过研究《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39号文不难发现,针对IPTV是两级准入、两级监管的概念:广电总局负责发牌照,地方广电则负责落地准入,二者缺一不可。同时,地方广电负责内容的监管。这就导致在某些地区为了数字电视的发展,干脆不让IPTV进入(如泉州、长春);或者是地方广电为了保护当地的IPTV牌照持有者不让其他牌照持有者进入(如上海)。
四、IPTV运营商。这是整个价值链中最为关键的一环,能否真正得到用的户认可,让价值链其他环节真正有利可图,就看他的了。也是比较肥的一环,谁占据了这一角色,谁就有可能成为价值链的主导者,因此,也成为广电系和电信系争夺的焦点。在哈尔滨是由上海文广完全占据,而在上海则是上海文广和上海电信各占据一部分,电信略占上风。
此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渠道,但我没有把它算作价值链的基本要素,因为渠道的强弱不是决定生或者死的问题,而只是决定快或者慢的问题。当然,电信运营商在渠道上占据绝对的优势。
总结一下,结合政策环境,我们发现:电信运营商掌握着宽带网络,广电企业掌握着牌照和内容,IPTV平台和终端则是电信运营商略展优势。——这是一个双寡头垄断的价值链。
另外,在前面也已经提到,价值链的参与者是一种合作竞争的关系,通过合作创造价值,按照资源贡献程度分配价值。
所以,个人认为,IPTV最适合的运营模式应该是:
1、电信运营商提供宽带网络和IPTV平台及终端,IPTV牌照持有者提供视听内容和内容的审查;
2、广电企业负责视听内容的运营(毕竟广电企业在视听内容的制作和运营上也更有经验),电信运营商负责非视听增值业务的运营(电信运营商在增值业务上具有绝对的优势)
3、广电企业和电信运营商毕竟资源和规模有限,而未来IPTV业务肯定也会呈长尾趋势。因此,广电企业也好,电信运营商也好,主要精力在于搭建和维护一个平台,同时运营长尾头部的部分内容,如热门电影、热门电视剧,热门游戏,长尾尾部的内容则放开由合作伙伴来运营,甚至由用户自己来“运营”(比如个人播客)。
4、用户的拓展由电信运营商来负责。毕竟电信运营商拥有强大、完善、成熟的渠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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