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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任性涨价监管不能缺席

(2015-06-05 13:35:53)

      在药店看见自己每天吃的地高辛片从原来的1瓶6.7元暴涨到68元时,家住西安市桃园路的岳先生惊呆了:“难道6月1日药价放开后,药品就可以这样离谱地涨价?”(6月5日《华商报》)
       一个月前的5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以及食药监局联合制定并公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
       药价放开是大势所趋,国家行为,也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竞争,优胜劣汰,利大于弊。药品价格全面放开后,对于药品生产来说,一部分具有品牌优势的、独家的品种,厂家可能会提价,形成优质优价的局面,短期内可能使药店的部分药品价格有一定波动。
       但药价波动是否就可以扶摇直上,任性涨价了?从市场经济的规律讲,这也许是准许的,甚至说是正常的,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建立和运行的时间还不长,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商家的逐利行为比较强烈,市场经济也还常常无序,不够健康,如果说循序渐进,一倍两倍的上涨,过程缓和,对于一些优质药品而言,人们还能接受,但是这样任性狂飙,离谱涨价,确乎会令人吐槽、不解,甚至难以接受。
       其实,放开药品价格并非不要监管,对于一些垄断的行为,一些乱涨价的行为,一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主管部门还是应该监管也必须监管。国家放开药价,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过度的干预可以放弃,适度的干预必须坚持。我们国家也没有因为药价放开而让监管部门充当“甩手掌柜”。而且,放眼世界,即使在国外一些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对于上述行为也不会坐视不管。
       说到底,市场经济终究还是法治经济,谁违反道德,就应受到谴责和制约,谁违反法律,扰乱经济秩序,就应受到惩罚。我们的市场经济,既不能一统就死,也不能一放就乱。放开药价是为了避免干预过度,一统就死,但更不能放弃监管,一放就乱。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容许和容忍无序竞争、违法乱纪。
       当然,放开药价,也要谨防药商钻进钱眼里,疯狂逐利,比如只生产高价药品,不生产低价但却优质的药品,为了利益丢了公益。这,就需要像获得资质的律师每年必须完成两例公益诉讼代理一样,让这些药企承担并履行社会责任,兑现公益行为。一言以蔽之,药商赚钱不能放弃社会责任,药品任性涨价监管不能缺席。


http://news.youth.cn/sh/201506/t20150605_6718777.htm
http://bbs.tianya.cn/post-256-8124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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