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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恩将仇报的反面样本不能容忍

(2015-03-02 14:03:50)

       近日,“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的新闻冲击了不少人的眼球,人们为大学生的见义勇为点赞,为其溺亡惋惜。然而昨天,关于此事的另一个版本引发关注:有媒体报道,当地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孟瑞鹏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
       一个帅帅的大学生和孩子同时落水,孩子们得救了,大学生却溺亡了,尽管大学生家属、旁观者、溺水小孩家属都在各说各话,但人们还是认定大学生溺水死亡之事多有蹊跷,救人的概率更大,有人证,有物证,还有合乎法理的推理。为什么最终让人们又犯了嘀咕呢?原因就在于当地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这个“表示”。
       警方一介入,又那么一发布,人们只能三缄其口,但是心底的疑惑却没有丝毫减少,原因就在于人们不相信孩子家长描绘的场景,而且警方的只言片语太片儿汤,甚至加重了人们对警方是否认真调查的猜疑。随着孟瑞鹏的亲属、同学和学校声称“不求回报,只要公道”,网络上对于真相的追问不见退潮,反而如惊涛拍岸,其质疑的声音更强烈了。
       事实果然如人预料的那样,据《河南商报》3月2日报道,今天凌晨零点45分,濮阳警方公布,经还原事实真相认定,孟瑞鹏溺亡前有救人行为。今日凌晨1点多,落水儿童母亲接受采访时承认,害怕担责任,教小孩说了谎话。当时,她带了三个孩子去人工湖旁玩,因为护栏松动,两个孩子落水呼救,附近的孟瑞鹏听到呼救跑过来跳水救人。
       真相尽管迟到,正义没有缺席。在家属、同学、学校和舆论的追问下,事情终于还原了一个本来的结果:孟瑞鹏是见义勇为而献身。这当然可以告慰死者。但是,事情不能到此为止,我们还要追问,家长为什么要撒谎?对于撒谎者,应该追究什么责任?如果容忍并放纵这种浅看是说谎,深看是诬陷的行为存在,对于救人的死者该是一种多么深重的亵渎?对于他的家人又是一种多么大的伤害?!孩子得救了,不是去谢恩,反而诬陷并诽谤,这对孩子又该是一种多么恶劣的影响?
       纵观此案,即便家属和同学不求回报,但为了正义,法律不能眼睁睁放纵,必须追责。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诬陷罪,但观察此案情节,被救孩子家长已经对死者构成了诽谤罪和侮辱罪。按照刑法规定,应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至少,不能让这样顶风臭千里的犯罪行为轻飘飘一风吹过,给社会一个恩将仇报的反面样本。
       当然,负责此案的警方,也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不足,不能被家长的谎言所蒙骗。这说轻了,是作风漂浮,说重了,就是在助纣为虐。一个本来1+1=2的事情,怎么会又是乘法又是除法的,被搞得狼狈不堪,云山雾罩?

 

http://news.qq.com/a/20150302/003651.htm?ADUIN=705491623&ADSESSION=1425258604&ADTAG=CLIENT.QQ.5389_.0&ADPUBNO=2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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