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下旬开始,原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局长李青明,开始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希等人。李青明称,李国希女儿曾持有多个户口及身份证号码,其中一个户口已迁进北京。(9月15日《法制晚报》)
此案吸引人眼球的,有这样三大看点:一、李青明是曾经被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撂倒”的洪洞县公安局局长,现在实名举报是反戈一击;二、被举报者副检察长的女儿居然有三个户口;三、两位都是被山西日报称之为此前出现“塌方式腐败”地方的官员。
分析一下李青明的举报,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文一点的,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野一点的,则是窝里反。2002年7月,时任洪洞县公安局局长的李青明,因涉嫌贪污罪被临汾市检察院刑拘,同年8月被批捕。
2009年,虽然李青明一案因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宣布撤销,但是李青明已被“双开”,双方的梁子从此结下了。自此走上举报维权之路的李青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开始了对李国希的调查和举报。
毕竟是公安局长出身,李青明的侦查能力自然不容低估,至于证据,也是硬梆梆的,很给力:其一,李国希女儿曾有3个山西户口;其二,其女儿进京户口来自“重户”;其三,李国希家人在北京拥有近千万房产,其中仅其女儿在北京海淀区望河园的一套房产就价值不菲。
应该说,李青明不仅举报的证据具有杀伤力,而且时机也选择得恰恰好,山西恶劣的政治生态正在中央的紧急治理中,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也被天降大任,塌方式腐败亟需掏挖式铲除。
令人欣慰的是,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高调反腐,极大地鼓舞了人们实名举报的热情,这其中,有深受其害的百姓,有路见不平的记者,也有遭受打击、睚眦必报的官员。人们敢于实名举报,一是自己勇气可嘉,二是社会更具正义,对此,都应受到欢迎、鼓励,真正让实名举报成为反腐利器,成为腐败分子的天敌。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实名举报,绝不能像江苏淮安市民警高建超实名举报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那样,向有关部门举报贪腐问题,却没有进展;在网上发帖配上“小狗配公车”的噱头,才去受理,导致“极端式举报”,给自身乃至反腐大业造成被动。
http://news.sina.com.cn/c/2014-09-15/145630859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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