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西城区的一起超市杀人案,让周边风声鹤唳。
7月22日中午,在西城区马连道家乐福2层,一男子持刀将4名顾客扎伤,1名中年妇女经抢救无效身亡。嫌疑人此后被指曾患精神病。此后有消息说,附近超市的菜刀不让卖了。
7月31日,有记者到马连道家乐福超市探访,发现二层刀具柜台已空无一物。记者之后又来到附近的物美、永辉等超市,发现确实没有刀具销售。
看了这个新闻,不由十分惶惑:精神病患者杀人关菜刀何罪?
精神病患者杀人,当然应该受到追究,即使罪不至死,也应罪当其罚;当然,一起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还应包括他的家庭和社会监护人。此外,更有必要反思诱因,采取预防措施。
让人倍感滑稽的是,因为凶器是菜刀,所以菜刀不让卖了;不仅出事的超市不让卖,周边的超市也受到了“株连”。按照这个逻辑,老百姓的菜刀也不能使了,如果有人玻璃伤人,所有窗户都要卸掉?如果有人拿车撞人,汽车也应停售?还有网友神评:“如果911发生在中国,飞机也不让飞了?”
再说,你管住了西城,管得住东城?你管得了北京,管得住天津上海?你管住了今年,管得住明年?除非有劳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立法之后一纸律令“凡菜刀一律禁售”,否则真会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
下达这样的禁令,初衷不能说不好,但执行的结果,却类乎一种反讽似的黑色幽默,让人感觉没脑子,或者严重智伤。试想,罪犯倘若穷凶极恶,即使没有菜刀,任何器具都可以成为杀人工具。从绳具到工具,从铁器到瓷器,从菜刀到水果刀,就连筷子,也可以致命……总不能因为这些有可能被用来作案、伤人,就封箱入库,一禁了之吧。
由此及彼,联想到某地运动会时“信鸽不能放飞、刀具实名购买、风筝一律禁放”等等奇葩的规定,真是让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少见多怪了。我真为有关方面如此简便到几乎粗暴的手段惊住了。
发现有人暴力杀人,危害社会,从源头上设法防控的思路并不错,但不是思维单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不是恨和尚殃及袈裟,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管控,加强应急预案的设置,管控好社会秩序,而绝不是——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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