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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潜规则变成明规则

(2011-07-29 0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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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垂钓,既能修身养性,也能历练定力,还是一乐儿,不少市民都有这方面的嗜好。节假日,一些年轻人甚或邀上三五好友,买上一堆零食,带上一个马扎,开车到湖边或鱼塘垂钓,那份闲云野鹤的范儿,透着一个爽!

但是,那些退而不休,有着钓鱼情结的老年人,限于条件,只想到自家附近公园的湖里过一过钓瘾。面对“白天不许垂竿,晚上钓鱼随便”的潜规则,他们只能望湖兴叹,手拿钓鱼竿,徒有羡鱼情!

出于自身管理的需要,出于湖面经营的考虑,公园制定些“不许钓鱼”的园规,避免垂钓者“搅局”,并非有什么不当。不过,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很多市民迫切希望能有一个可以被允许钓鱼的地方,以满足他们的乐趣,哪怕只是一块小小的角落。

也就是说,他们期望潜规则变成明规则,明码标价,不再躲猫猫,在阳光下堂皇垂钓。

这不算无理要求。有需求就有市场,垂钓本来就是愉悦身心的事儿,明码标价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何况这也是一件得人心的事儿,既便了民,又创了收,两心相悦,独乐乐何妨众乐乐!
    顺便说一句,窃以为真正需要严管的,不是垂钓者,却是网捞者,他们连鱼苗都不放过,不仅不够人性,而且实属罪过。借用一个戏名,他们是在“打渔杀家”——既打了小鱼,还杀人全家。不是太损了吗!

http://s8/middle/5643b605ta929eb5020e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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