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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得像个“教师爷”

(2011-07-22 10: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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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两年,经济不景气,在一些地方忙于裁员的时候,单位却大张旗鼓地招聘,一些年轻的、充满张力与活力的面孔,一拨拨登堂入室,摇身成为我的同事。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年轻人多了,平时有点寂寞与死气沉沉的单位,热闹了也活泼了,尤其是女孩子们,“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一见面就唧唧喳喳,嘻嘻哈哈,一时竟很有些生机盎然。

 

    我喜欢年轻人,这不独因为他们和我的孩子一般,都有着绽放的青春,还因为和他们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回到了曾经的岁月,仿佛年轻了许多。

 

    这些孩子有朝气、有文化、有思想,很聪明也很阳光,是些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不然,他们也不可能从成百上千的应聘者中杀出重围,脱颖而出。

 

    因为庙小,彼此厮混得熟了,他们也就看清了我纸老虎的原形,变得皮皮溜溜,没大没小,甚至混不吝,但关键时刻,还是知分寸,能收敛。不过说心里话,对这样的孩子,我还就透着俩字形容:喜欢!

 

    这些孩子也有短板,比如有的性格内敛,不善言谈,有的显得没有教养,不懂礼貌。

 

    性格原因可以包容,没有礼貌难以原谅。

 

    常听人跟我讲,谁谁见人不搭理,只见了领导才点头。而且确实也有这样的例子:一次,我和同事伊夫晚上下班准备坐地铁回家,有个“男生”,还是相对大龄一些的,在楼道、在路上、在地铁,和我俩打了三次照面,但每次见了,都装作没看见,甚至像躲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

 

    我很纳闷,平时没得罪你啊,刚来时还给你讲过至少三次课呢,更重要的是,我曾经还想将你“选拔”进我的部门呢!

 

    我和伊夫自忖人缘还不错,不至于落魄到讨人嫌的地步吧。

 

    还有的孩子见张三叫李四,干活不长眼。

 

    于是,我就有了对我们部门孩子的第一个告诫:要想在社会立足,除了干好活,还得有眼色!

 

    当然,不是自夸,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手下的几个孩子,在这方面还是可圈可点的,基本可以划入有文化、懂礼貌的新新一类。但毕竟在家里被宠惯了,个别时候,还是不够有眼色。

 

    单位近年有一项福利,每天补助大家一餐饭,中午可到相邻的食堂吃最廉价的自助,晚上到对面的指定餐馆点餐吃盒饭。凡是每天来刷卡的人,都可以领到一张“餐券”。吃不了或不想吃的就攒着,之后哪一天,大家就相约去聚餐。

 

    这样的时光其实还是蛮享受的,大家聊聊八卦,摆摆龙门阵,我也少了一些平时的狰狞,顺便也就安排了工作,可以说是谈笑间烦恼灰飞烟灭,众乐乐何妨独乐乐!

 

    待大家吃喝正酣、说笑正甜,我总会及时出来“煞风景”,于是就有了第二个告诫:把米饭吃光!

 

    这话似强迫,又调侃,于是大家很给面儿,尽管面露难色,还是硬着头皮吃光,吃得一粒不剩。
 
    侥幸从“瓜菜代”和“天灾人祸”中苟活的我,有理由在传道授业的同时,塑造他们懂得尊重“粒粒皆辛苦”的节俭品质。我相信,习惯养成必须从细节开始。有时这些看来无足轻重的细节,或许有一天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进退与成败。

 

    不信?咱走着瞧!

 

    写到这儿回头看看,我甚至觉得自己很讨厌,讨厌得就像个“教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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