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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孩子

(2013-02-01 12:33:00)
分类: 辨理

为了文字严谨,不产生歧义。首先,在措辞上有如下几点申明:

 

1、用“应该”,说明是就可能性进行探讨,而非必然绝对不容置疑的主观态度的强加。所以,欢迎大家质疑并纠正。

 

2、用“如何”,意味着可能性有多种,哪种更合理是探讨的范围。当然,这个如何只是笔者个人认为合理的选择。

 

3、用“对待”,而不用管和爱,因为管是一种责任关系,爱是一种情感关系,这两种关系都是客观存在无法逃避的现实,形式和内容都是自然的流露,不存在选择的余地。可以选择的只是对待这种关系的态度。

 

那么,我个人认为合理的“应该如何对待”是这样的:

 

首先,是平等的原则。关系双方互为从属,虽有先后、上下、主次之别,但本质上是平等的。不应存在恃强凌弱、以大压小、以上凌下,或者翻过来以弱欺强、以小侮大、以下犯上的不平等关系,这两种状态都是不对的,双方应该本着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

 

其次,父母对孩子有监护权,并不意味着孩子没有自主权,也就是说父母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自由。监护权和管理权绝非控制权,什么事情该管,什么事情不该管,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侧重。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父母应该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不应把个人意志和偏好强加给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用来完成自己未了心愿或是获得某种成就感和优越感的工具。

 

最后,孩子应该尊重父母,如果孩子不懂尊重,做父母的有责任和义务教导孩子。实际上孩子的尊重正是从父母身上学习来的,如果为老不尊,孩子是无从学习并感受到尊重的,真正的教导正是父母以身作则。只有自尊的人才会尊重别人,也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自尊首先来自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而作为孩子,尊重最直接的来源就是父母以及家庭的其他成员。所以,做父母者首先要学会尊重孩子,而不是像对待宠物那样对待孩子。

 

至于说到爱,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我想,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那么,如何让爱变为现实,变成真正可以滋养保护的力量,而非残害的手段,就需要双方不断地学习并实践了。由于父母在这个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做父母的更应该首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限,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不只是行使管理权力,更应该注意管理界限。只有以平等、尊重的原则约束好自己,才能进而行使好自己对孩子监护与管教的责任与义务。

 

(注:生活方面的管理与照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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