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来的利好?
(2008-08-18 16:13:53)
标签:
股票 |
分类: 大势研判 |
哪里来的利好?
今日各大媒体纷纷刊登“几大利好”。证监会上周五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今日《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增加大股东增持灵活性。很多媒体都视其为利好。真的吗?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实什么利好都没有,相反这些文字中孕育着不小的利空。
首先来看看上周五证监会答记者问。
记者:近期中国股市连续深幅下跌,调整波动幅度加大,请问监管部门如何看待?
答:去年10月中旬以来,股市下跌是受股市内在调整压力、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国际经济环境重大变化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冲击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机制、体制以及市场结构仍不健全,加大了调整波动的幅度。我们对市场波动高度关注。
其中对于股市大跌的原因,该官员丝毫没有找管理上、制度上、操作方法上的责任,而是把股市的大跌全部归罪与了客观因素。救市,必须是知道错了才会有纠正的可能。如果认为没有错,那么也就不可能有纠正的必要。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证监会没有认为股市的大跌是管理上的问题、也没有认为是制度上的问题。因此救市就不可能出现,这就是不是什么利好。相反,因为认为没有错,这样的市况还可能继续下去,广大投资者期盼的救市措施不可能出现,那么投资者的心态会变得更坏。其实这一段话,包含的非但不是什么利好,相反趋势巨大的利空。
因此何来利好?
再来看看今日的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有关豁免程序规定上作出了两方面的调整。 一是对于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俗称自由增持)”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
二是根据监管实践需要,证监会将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有很多媒体都认为这是一条利好,其实并不是。修改的只是先报后报的问题,至于人家增加增加那是另外一个事情。在目前这样的市况下,大股东积极增持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如果有增持的想法,也不可能在目前这样的点位,相反会期待市场走得更低。这怎么可能是利好,实实在在的是利空。要知道,场外抄底的资金越多,市场继续下跌的可能就越大。
如此看来目前市场还有利好吗?投资者害怕的是大小非,现在对于市场来说只有限制大小非解禁才能成为利好,真正的利好。其他所有的所谓利好都只能成为昙花一现的反弹,对市场不会构成反转的意义。
利好?哪来的利好?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股民,饿晕了梦见的海市蜃楼吧?没有真正的利好,两市就不能有真正的好转,暴跌就只能成为常态。坚持?拿什么来坚持?拿不断萎缩的资产吗?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吗?现在的投资者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不惜成本地杀跌,也许只有这样才是救自己的方法。因为今日杀跌可能就是明日的幸福,而今日的坚持很可能就是明日的悲哀。
在“利好”面前,大家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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