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员安全标准(含解析)(三)
(2010-08-08 10:54:28)
3 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3.1 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以及接近线路的一切建筑物的形态和距离。
调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如不熟悉线路附近的设备,随时可能发生危险。每个车站都应把让调车人员熟悉设备情况和了解发生变化的情况,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项目抓好。
调车人员熟悉车站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是从事调车作业的基础。如股道有效长、容车数、坡度、弯道、道岔定反位,以及接近线路的水鹤、信号机栓、仓库、煤台、房舍等。特别是遇有风、雨、雪、雾等不良天气时,更应注意。
调车作业项目变化大,影响因素多,作业人员只有熟知调车作业方法,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作业,才能与本组内其他人员配合默契,并在发生特殊情况时能采取应变措施。
3.2 上下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2.1
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按照惯性运动原理,调车人员上车时,必须使自己顺车跑动的瞬时速度大于当时运行的机车、车辆的速度。一般人快步跑能跟上车时的速度略高于15公里/小时,即4米/秒。车速再高时,人有可能跟不上而出现拖、拉。下车时要沿着机车车辆运行方向顺跑,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时,落地后的人来不及加快自己的瞬时速度,会造成摔伤。
3.2.2 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在站台上上下车时,因站台面高,作业人员不能用脚蹬上下车,不好掌握平衡,因此要较平地适当降低速度。有些局原定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考虑实际作业需要,同时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统一定为10公里/小时。
3.2.3 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米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上下车根本无法助跑。在1.1米的高站台处,脚蹬在高站台下边,如利用扶手上下车极不安全,加上高站台货物堆放距离较近,所以要停车上下。
3.2.4 蹬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下下车(设有便于上下车脚蹬的调车机除外)。
利用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因没有便于调车作业的上下车脚蹬、扶手,因此要求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再上下车。
3.2.5 上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平车、砂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
尤其对杂型车辆更须注意,以免脚蹬、车梯、扶手脱焊、扭曲及平车、砂石车侧板搭扣未扣牢,将人摔伤或压伤。
3.2.6 不准迎面上车。
正确的上车方式,应是调车人员顺车跑的瞬间速度大于车辆当时运行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迎面上车不能助跑,上车时,手脚一齐伸,这样的上车方法,只要手脚有一处失误,就有坠车的危险。
3.2.7 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
调车作业中,调车司机只凭调车长的信号显示行进或停车,调车人员应在调车长一边,正确及时显示信号。调车长还要负责调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在反面上下车,万一发生问题,调车长无法照顾,也不便于显示。所以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拿车提钩人员给牵出信号后,确认车辆全部起动,再跑一个车远上车。如确有困难,允许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
3.2.8 上下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
上下车时必须注意地面状况是否平坦,有无障碍,如拉杆、导线、警冲标、制动铁鞋,弹簧握柄、道岔表示器、信号机柱等脚下障碍物以及北方冬季的冰雪,以防滑倒、绊倒、摔伤。
3.3 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禁止下列行为。
3.3.1 在车钩上,要平车、砂石车的边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
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特别是牵出运行时,随时有加减速或停车的可能,人在车钩上及平车、砂石车的边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容易从车上摔下或挤伤。
3.3.2 在棚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或走行。
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经常出现加减速、停车或经过道岔、弯道时左右摇摆,在棚车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或走行,随时有被摔下的可能以及被上部建筑刮下的危险。
3.3.3 手抓篷布或捆绑货物的绳索,脚蹬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
在车列、车辆走行中手抓篷布或捆绑货物的绳索,万一捆绑不牢或折断,人就会摔下致伤。脚蹬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时,轴箱盖上有油脚容易滑下;鱼腹形侧梁边较窄,平车面上又无扶手,人身安全无保障。
3.3.4 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
在车梯上探身过远,经过信号机、水鹤、仓库、煤台、等处,容易造成挤伤或被刮下,经过站台时,因站台距线路中心线1750-1850毫米,而机车、车辆限界一侧为1600(不含列车标志)。这样车轴与站台的间隙只有150-250毫米。如果作业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将被挤伤。
3.3.5 在装载易于窜运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站立或坐卧。
在装载易于窜动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站立或坐卧,如减加速或连挂冲撞,容易造成货物窜动或倒塌,将人挤伤或被货物砸伤。
3.3.6 骑坐车帮。
车辆术语中的侧墙和端墙,车站行车人员惯称“车帮”。
一般在取送作业或牵出距离较远时,少数人偷闲,骑坐在车帮,运行中,如有加减速、停车或经过道岔区摆动时,因无扶手,及易摔下。
3.3.7 跨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
车列、车辆运行中,跨越车辆,一旦失足,人将会从两车钩间摔下。遇到司机撂闸或经过道岔处左右摇摆,也容易摔下。使用对口闸时需跨越,应先抓牢对方闸盘后,方可跨越。
3.3.8 两人及以上站在同一闸台、车梯及机车一侧踏板上。
闸台面积较小,两人同站一闸台拧闸时,既不好用力,又站立不稳。车梯及机车一侧踏板上,不能两人站立,应分散在脚踏板的两端,不要接近车钩,以防一旦发现前方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下车不及。
3.3.9 进入线路提钩,摘管或调整钩位。
作业中遇钩提不开,风管未摘,或钩位不正,钩销不良等情况时,应停车处理。在运行中,作业人员边走边进行上述作业是极危险的行为。因为一方面要处理车钩或风管,一方面还要注意脚下障碍物或冰雪,往往顾此失彼,一旦失足,便有伤亡之危险。
3.4 手推调车时,必须在车辆两侧进行,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手推调车时,推车人员应在车辆两侧进行,不得立于两钢轨之间。立于线路中间推车,道碴枕木高低不平,容易将人摔倒,在车辆两侧进行,也应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以防绊倒。
3.5 在电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上调车作业。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调车时,禁止蹬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蹬上敞车)使用手制动机。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能站在高于闸台的车梯或货物上。
接触网带电部分有25自千伏的高压电,为保证人身安全应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接触网导线有最大弛度时,距离的最低高度,编组站、区段站为6.2米,区间和中间站只有5.7米。根据我国铁路各种货车手制动踏板台的高度,再加上要保持2米的安全距离,所以在带电接触网的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就要作一些限制。编组站、区段站禁止使用棚车上的手闸,这些站在敞车上使用手闸制动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拧闸,在区间和中间站上,棚车和敞车上的手闸都禁止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调车作业人员安全。
3.6 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须事先指派专人检查线路有无障碍物,大门开启状态及线路两侧货物堆放情况;事先派人检查有困难时,应在《站细》中规定检查确认办法。
为了保证作业安全,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时,须事先指派专人检查线路,掌握薄弱环节。如经过无人看守的道口、道岔要注意了望,提高警惕,检查有无障碍物;检查大门开启状态,装卸的货物是否侵入限界,夜间作业没有照明,地形条件复杂等因素,更应特别注意。如事先派人检查有困难(专用线走行距离太远),应在《站细》中规定检查确认办法。例如采取以遇到情况随时可以停车的速度运行,边走边检查等方法。
3.7 带风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关折角塞门),二摘(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
带风作业时,必须“一关前、二关后(即关闭折角塞门)、三摘风管、四提钩”的程序,以防因未关闭折角塞门,而摘风管时,由于风压冲击,使风管剧烈摆动,将人打伤。
3.8 摘接风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等列车、车列停妥,并得到调车长的回示,昼间由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
需要摘接风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都须进入两车间进行,危险性较大,运行中进行处理更容易出事,因此必须等车辆确已停妥,并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确认调车长已进行防护[昼间由调车长防护(红旗),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红灯)],以免误动,危及人身安全。
3.9 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对平车、砂石车、罐车、客车及特种车辆,应特别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风档及货物装载状态。
调整钩位,处理钩销,必须停车。调整后再进行连挂。连挂车辆时不准探身两车钩之间。对于平车,砂石车、罐车等车辆,连挂时更应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及货物装载状况。对客车及特种用途车,连挂时应注意“风档、渡板等”,以免被挤伤。
3.10 溜放调车作业应站在车梯上,一手抓牢车梯,一手提钩,不准用脚提钩或跟车边跑边提钩(驼峰调车作业除外),严禁在车列走行中抢越线路去反面提钩。
溜放调车作业时,起速快,要求提钩时机准确,所以要求一手抓牢车梯,一手提钩。不准用脚提钩(下作用、钩不易提开)或跟车边跑边提钩。遇提不开时,严禁在车列走行中抢越线路去反面提钩,以防脚下障碍,将人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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