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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枪毙的书稿节选:(三)总有一天会遭天谴

(2008-09-17 00:05:26)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写作与出版

    洋快餐被称为垃圾食品,有资料说一个炸鸡腿的毒性等于六十支香烟,当我把这个信息告诉天天盼着吃麦当劳的儿子时,儿子却反问我:“既然是垃圾,为什么还准它天天在电视上打广告?”

    我只能说,因为它是一种商品,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上的一环,它养活了很多人,很多人靠它生存和赚钱。

    食品是一种商品,商品的所有劣根性它都有。从根本上来说,食品之罪就是商品之罪,我们无法避免。

    既然是商品,就有趋利的本性,就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就要在成本和价格上下功夫,就有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可能。

    为了节约成本、压低价格,商人可能就要使用劣质材料。为了让劣质品看上去是优质的,他必然要在包装上下功夫。所以他要用矿物油去抛光大米,要用硫磺为香蕉美容,要用福尔马林保持海鲜的新鲜,要用尿素让豆芽看上去精神焕发……总之,只有销售才能实现利润,在商人眼里,食品和皮鞋、马桶一样,都是商品,卖钱的。

    为了卖个好价钱,商家永远只把对他有利的信息公布出来。

    前些年盛传味精吃多了有害,后来又说没有害了,各种说法让人无所适从。前一阵从一种味精包装上看到两行醒目文字:“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3届联会上郑重公布:食用味精有益无害,取消限量。”这才知道事情已经有了结论。

    可是转而一想,以前当盛传有害的时候,包装上为什么没有提醒我们不要多吃呢?我相信,与味精有关的信息肯定还有很多,但能够让我们知道的,永远只是对商家有利的。

    我们永远不是商家的对手,因为我们无知。

    很多时候,我们的知情权是偶尔从事情的反面得到兑现的。比如看见“无铅汽油”,才知道还有“有铅汽油”,看见“不含明矾粉丝”,才知道有“含明矾粉丝”,看见“无咖啡因饮料”,才知道有“含咖啡因饮料”……

    前段时间我注意到家里的酱油瓶子上写着“不添加防腐剂 不添加水解液 不添加焦糖色”,难道其他的酱油要添加防腐剂,要添加水解液,要添加焦糖色?对于防腐剂我略知一二,水解液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直到今天看见新闻才搞清楚,水解液是个雅称,俗称“毛发水”,就是人的头发经过化学方法水解后,提取出氨基酸(或者动物的毛发也有这个成份)。大概这个氨基酸再勾兑些水和调料,就成了酱油吧?怪不得还有一条“不添加焦糖色”,用毛发水勾兑酱油,上色肯定是非常重要的工艺了。

    据记者的报道说,仅他所在的城市,每天收购来的头发就有十几车,都拿去做“水解液”了,那想来每天用头发(或动物毛发)做出来的酱油,应该也是产量巨大的。

    可是,我们一生中吃过那么多的酱油,又有谁发现过酱油瓶子(或者袋子)上写过“本产品含有毛发水”字样呢?

    每种酱油都告诉你,它富含氨基酸,很美味,很有营养,就是不给你说,氨基酸是从人头发里提取出来的。

    想不到我们的头发还有这样的妙用,想不到理发店里那些满地丢弃的、染得红红绿绿的、沾着头皮屑的头发,还能制作出酱油!人类变废为宝的能力,真是叹为观止。

    这不仅是欺骗,简直就是侮辱!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和肉体一样,都是身体的一部分。用人身体的一部分做成食物给人吃,这是一种什么性质?违反人伦!

    同样的事情,我们在动物身上做过,把死去的牛的骨头做成骨粉,加在牛饲料中,结果导致疯牛病的肆虐。这是上帝的惩罚啊,天都不容。现在我们却把同样的手段用在人的身上了。

我们不反对食品的商业化,我们也没有能力反对,历史的车轮不容阻挡。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最基本的规矩还是要有的,如果不能回到秩序之中,我们只有等待报应,就像非典的流传一样。

    上帝自有他的办法。总有一天,会遭天谴!

 

注:2004年我辞职后,第一本书就是写的这本。约14万字,但没能出版。这是我十余年来唯一一本没有出版的书。编辑已经编好了,总编都终审了,却被上面压下来。我心里很明白为什么出不了,也没有再作努力。

   最近“结石婴儿”事件使我又想起了这本书,其中写了“大头娃娃”。虽然已经过了三年,文字依然鲜活,触目惊心。

   节选一部分与食品有关的段落,也是一种表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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