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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中庸了——对写作的反思

(2007-08-14 22:22:02)
标签:

教育杂谈

分类: 我的写作与出版
 

    杰斐逊对黑奴问题的论述很好,人的平等并不建立在智力、能力等等因素的基础上,“无论他们的才智程度为何,均无足以决定他们该有什么权利。牛顿爵士诚然才智超人,他也不会因此就是其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主人。”

    关键在“权利”二字!为什么平凡的孩子也有春天?因为人是平等的,生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这里面包含着一种尊重生命的意思。

    但是遍观我们周围,孩子们实际处于不平等中,处于一种人们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歧视之中。能力差的、成绩差的、经济条件不好的等等,他们的利益被忽略甚至被践踏,人格上得不到尊重,前途没有保障,从老师、家长到社会,都没有对他们施以充分的关怀。

    如何对待平凡的孩子,这并不只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个人权问题,但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以教育界和整个社会现有的认识,还不能把这个问题提到人权的高度。

    平凡的孩子也有春天,这个“春天”就是每天普照万物的阳光,是上天赐予一切生灵的恩惠,是每一个生命都自然享有的权利。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就像大树和小草不同一样,但所有生灵所拥有的,都是同一个太阳,上苍对每一个生命的关怀程度、哺育程度都是一样的。作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教育,应该这样对待每一个孩子。

    我这本书比较中庸,我是有这样的理想的,但却不能完全实践。因为所处的环境如此,必然会有现实的考虑。实际上,一个社会是各种主义、各种思想的综合体,理想主义的、实用主义的、国际主义的、民族主义的,各种主张,各种利益,都必须取得相对的平衡。社会是这样,个人也是这样,有自己的基本态度,同时也要兼顾其他。

    所以说,这本书也是一个平衡的产物、妥协的产物,在包容的同时,牺牲了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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