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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一篇文章《邱兴华家人受资助用上手机 遇害人家属受冷落》,仅仅是标题就已经够让人寒心的了,这正应了民间一句话“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什么时候都是老实人吃亏!
想想那些没有人关注的,闹不出动静的,默默承受着苦难而自生自灭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感觉一切语言都是无力的。惭愧,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做出点什么,让他们真正得到点帮助。
现在围绕邱兴华案的讨论,主要还是在“惩罚罪犯”这一点上,无论是严惩还是宽惩,以怎样的程序来惩,都把受害人抛在了一边,不仅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连他们的处境都完全忘了,我们这些旁观者都义正辞严,说自己的话,让当事人(主要是被害人)靠边去吧。
实在觉得没有意思。既然有好心人资助邱兴华家属,那是他们的立场,还不如采取点行动,给受害人家属一些实际的帮助,也算是另一种立场吧。
捐款捐物当然是一种帮助,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只能针对动静已经闹得很大的当事人,而更大量的小人物,默默无闻的老实人,他们是根本进不了大众视野的。
大众多有暴力倾向,天生猎奇,我经常在街上遇到一个卖报纸的人,几年了,他嘴里从来吆喝的都是血淋淋的事,哪里爆炸了,哪里杀人了,哪里贪官被判死刑了,声音洪亮,颇有节奏。他是生意人,他知道吆喝什么才卖得动货。媒体也一样,知道炒什么才是有价值的。相对来说,恶人杀好人,好人抓恶人,恶人被杀,这些情节,抛开道德观,就情节的刺激性来说,肯定是好看的!而被害人的处境,被害人一生漫长的生活,虽然艰辛,却很平淡,又有哪个媒体会有耐心去关注呢?看客也没有耐心看。试问,媒体曾经报道过的那么多惊天血案,我们除了记得起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外,还有谁能想得起更多?
淋漓的鲜血成了娱乐的一部分,观众虽然也在哭泣,但他只不过是在享受悲情。
真正的关怀,对于被害人来说是非常需要,又是非常缺乏的。无论是公众舆论、社会救助还是制度赔偿,都应该对被害人有更多的重视。像邱兴华案,无论他死不死,被害人都是不可能得到法律已经裁决、他们理所应当得到的赔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只剩了“报复”作用,对被害者只是个心理安慰而已。(甚至于在这个惩处的过程中,被害人还受到二次伤害,比如一些性侵犯案。)
其实,被害人不仅需要复仇,更需要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惩罚罪犯”和“救助被害人”应该是同样重要的两个方面。
还是要从制度入手。怎样建立和完善一套受害人赔偿制度,让已经受害的人们不陷入更深的苦难之中,这恐怕是当前更实际、更应该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