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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鲁鲁去上学,经过京科苑门前“趴活儿”的出租车,偶然瞥见一辆白车里的司机正在读一本书,那是一本32开的小书,很厚,但很柔软顺服,凭着那黑色的封面,刷红的页边,以及内页分两列排版的格式,我一眼就感觉到,那是本《圣经》。
当时没有停留。送了鲁鲁,我又原路折回,特地走到慢车道上,擦着司机的窗边经过。这次看清了,确实是《圣经》,他翻开的那一页正好是一章的开头,清清楚楚地印着三个字“约伯记”。
走在清晨繁忙的街道上,凉风拂面,心里有一种特别的感动。这个小区我每天经过,每天都要看到那些车,看到那些司机,大多数时候,他们要不在路边聊天,要不聚在一起下棋、打牌,要不坐在各自的车里,看报、睡觉,或者听交通台。今天这个司机,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读着《约伯记》,这使整个清晨有了一种不同的味道。
即使在相同的境况中,人与人也是多么的不同。
这篇《约伯记》恰好也是我比较熟悉的一篇。说实在的,《旧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传道书》,有点像读老庄的感觉;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篇《约伯记》。曾经刘继荣多次提到这篇,说给了病中的她最大的信心。我也就多次读了这篇,也想给自己以信心,但是并没有做到。
约伯无辜受难,痛不欲生,一定要向上帝问个明白。上帝终于现身了,说:“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上帝后来所说的话都在强调他的权能和智慧,一句话,“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他有无上的权柄,他所行的,都是对的,你绝不能怨恨,哪怕是被伤害,也要把他的加害看成是福,顶礼膜拜。我承认上帝的大能,但不能认同他凭此而无视人的感受,人的权利,不认同他用一种强力来维持人对他的崇拜。《圣经》里有无数血腥的记载,耶和华可以说是杀人如麻,而《约伯记》正是为这种暴戾所开脱,充满着一种说教的味道。
从骨子里来说,我还是很东方的,我真正喜欢的是老子、庄子和释迦牟尼。
前两年很流行《荒漠甘泉》的时候,我读了一些,整本书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谈信心,无论何种情况下,要信,要赞美,相信上帝给你的,都是最好的,无论什么,都欣然接受。
其实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个“信”,确实是很好的,有“信”比无“信”好,有信才有靠,灵魂才不至于飘浮无着。我之所以对《约伯记》有那样的异议,正是在于我的不“信”,或者说我所信的不是这个。而刘继荣却是无条件地信着,“信”也就确实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力量,让她在病中仍然保持着乐观和坦荡。
如果说《旧约》充满血腥,《新约》却处处有人文精神的闪光。所以,我不是很敬耶和华,却非常尊敬耶稣。耶稣以及使徒们,用自己的血浇灌着西方的文明之花,传播着爱和平等。
我所认识的基督徒,都是非常好的人。这也使我经常反省,是否对基督教的看法有些偏狭?“能结好果子的树,就是好树”(忘了是《新约》哪一章了)能让人成为好人的宗教,也必定是好宗教。我对基督教充满敬意。
这就是我今天看到司机在读《圣经》时,心里感动且欣慰的原因。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一个出租车司机,在读《约伯记》,这本身就像一个寓言,让人回味不尽。
又想起特里莎嬷嬷的名言:
“……
如果你做善事,人们说你自私自利,别有用心,
不管怎样,总是要做善事;
如果你成功以后,身边尽是假的朋友和真的敌人,
不管怎样,总是要成功;
诚实与坦率使你易受攻击,
不管怎样,总是要诚实与坦率;
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可能毁于一旦,
不管怎样,总是要建设;
……
嬷嬷的“不管怎样”,并不是效忠的誓词,但却闪耀着永恒的光芒。